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独立意见2021-01-22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浙江
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
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24,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钱一民__________ 吴伟明___________ 祝立宏___________
二〇二一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