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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2021-04-23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作为浙江亚太

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

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正、

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认真负责、勤

勉尽职、熟悉公司业务,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

审计,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

帮助。我们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

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

 表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伟明__________         祝立宏___________        董晓敏___________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