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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1-08-25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

审阅相关材料,现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

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

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以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公司

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

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

见

     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

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
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能够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

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伟明___________   祝立宏___________   董晓敏__________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