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8-25
证券代码:002284 证券简称:亚太股份 公告编号:2021-042
债券代码:128023 债券简称:亚太转债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4 日召开第
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
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本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以下称首次执行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二)对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
则与原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
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具体处理如下:
对于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公司在首次执行日根据剩余租赁付款额按首
次执行日公司增量借款利率折现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根据与租赁负债相等的金
额,并根据预付租金进行必要调整计量使用权资产。
在首次执行日,公司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减值
测试并进行相应会计处理。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 2021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20 年 12 月 31 日 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 2021 年 1 月 1 日
使用权资产 7,024,661.19 7,024,661.19
一 年 内 到 期 的 非流
1,191,391.77 1,191,391.77
动负债
租赁负债 5,833,269.42 5,833,269.42
2、本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中披露的重大经营租赁的尚未支付的最低租赁
付 款 额 为 8,040,011.40 元 , 将 其 按首 次 执 行 日 增量 借 款 利 率 折现 的 现 值 为
7,024,661.19 元,折现后的金额与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与原经营租赁相
关的租赁负债的差额为 1,015,350.21 元。
首次执行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租赁负债所采用的公司增量借款利率的加权
平均值为 4.65%。
3、对首次执行日前的经营租赁采用的简化处理
(1)公司在计量租赁负债时,对于房屋租赁等具有相似特征的租赁合同采
用同一折现率,该简化处理对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2)使用权资产的计量不包含初始直接费用;
(3)作为使用权资产减值测试的替代,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3 号—
—或有事项》评估包含租赁的合同在首次执行日前是否为亏损合同,并根据首次
执行日前计入资产负债表日的亏损准备金额调整使用权资产;
上述简化处理对公司财务报表无显著影响。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
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 号)。除上述会计政策
变更外,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
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
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
地反映了公司 2021 年度中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
大影响。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本次会计
政策变更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
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质量和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及公司实际
情况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