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股份: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2022-08-23
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
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
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
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
报告期内,以及以前期间发生并累计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控股
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2、关于对外担保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
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二、关于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的
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认真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此页无正文,为《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
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伟明___________ 祝立宏___________ 董晓敏___________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