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浙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 江亚太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3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经营活动的组成部分,属于正常的商业交 易行为,交易内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公平、公 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的事前认可 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吴伟明__________ 祝立宏___________ 董晓敏___________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