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望科技: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3-01-13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佛山
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二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宜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股票
期权注销的原因、数量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注销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注销 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
77.0542 万份。
二、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22 名激励对象离职,
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公司董事会决定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等有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回购原因、数量及价格合法、有效,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上
述事项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也不
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 22 名激励对象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63,400 股。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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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意见
[此页无正文,为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吴向能 张 帅 梁黔义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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