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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遥望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7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3 年 4 月 12 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通
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查询,公司对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
(即 2022 年 10 月 11 日—2023 年 4 月 11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
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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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长谢如栋先生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经公司核查并根据谢如栋先生已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交易行为是在其被列为内幕信息
知情人之前发生的,在自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谢如栋先生因偿还自身债务、产业投资需
要而进行的操作,并且公司已完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
法 规 及 时 履 行 了 信 息 披 露 义 务 , 于 2022 年 12 月 28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减持超过 1%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37),其交易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不存在因
知悉内幕信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在自查期间,另有 3 名内幕知情人(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
核查并根据其已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内幕知情人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行为均基
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
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2、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有 82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并根据参
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出具的书面承诺,上述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
易行为均基于自身对公司已公开披露信息的分析、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
行的操作,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亦未通过其他内幕
信息知情人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
形。
       3、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于自查期间内累计买入 1,135,591 股公司股票,无卖出行
为。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12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
公众股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回购期限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自查期间,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行为系基于上述会议决议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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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回购计划实施,相关回购实施情况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
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公
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755,5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52%,最高成
交价为 16.3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3.41 元/股,已使用资金总额 68,516,827.36 元
(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
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本次核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取了保密措施,对接触
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
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在自查期间,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
    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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