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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遥望科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04-28  

                        证券代码:002291          证券简称:遥望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6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

       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上市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在计算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
的总股本时应扣减已回购股份,并以此为准计算股东大会决议的表决结果。截至
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内存有 4,755,591 股股票,故本次股东
大会有表决权总股数为 906,656,146 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4月27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
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4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
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庆安路2号A幢A101室
-A105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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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会议主持: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刚先生主持。
    6、会议出席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股东5人,代表股
份205,238,64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6369%。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04,340,838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537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认证,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897,804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邓
锦欣和欧阳联杰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5,23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97,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5,23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97,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
0.0000%。

    3、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
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205,238,64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
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同意 897,90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
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议案 1、2、3 属于特别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情况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有
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4月12日披露《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向能先生接受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作为征集人,在2023年4月24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的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委托
投票权。截至征集时间结束,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获得授权的股东人数为0名,
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为0股,占公司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3.拟参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东或者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参加人存在关
联关系的股东作为关联股东,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2、3均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南天明律师事务所邓锦欣和欧阳联杰律师现场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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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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