遥望科技: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向能)2023-04-29
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佛山遥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度我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认真
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
况,积极出席公司2022年召开的相关会议,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了
独立客观的意见,忠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
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我2022年的工作情况作简要汇报。
一、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了15次董事会会议,我应出席15次,以通讯形式出席15
次。2022年度,董事会会议共审议了54项议案,本人应表决的议案共54项,本着
勤勉务实和诚信负责的原则,所有议案经过客观谨慎的思考,我均投了赞成票,
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在召开董事会之前,我主动调查,获取作出决议所需要
的资料和信息,在董事会会议上,我认真审议每个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
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1)2022年3月1日,对公司《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2022年3月18日,对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等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3)2022年4月6日,对公司《关于聘任公司第五届高管人员的议案》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
(4)2022年4月12日,对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等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5)2022年4月28日,对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关于董事、监事
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关于公司聘请2022年度审计机构、关于公司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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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况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
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6)2022年6月8日,对公司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增加
担保额度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7)2022年6月25日,对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
(8)2022年6月27日,对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并
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关于挂牌转让佛山星期六鞋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等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9)2022年7月5日,对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
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0)2022年8月8日,对公司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关于为控股孙公
司提供担保额度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1)2022年8月19日,对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
况、关于公司对外担保、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等事项发表
独立意见。
(12)2022年9月20日,对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3)2022年10月31日,对公司《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和注册地
址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三、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2022年度除参加公司会议外,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凡需经董事
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我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深入了解有关议案起
草情况,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2、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日常经营情况,我详实听取公司相关人员
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动态,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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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在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担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审议了公
司董、监、高薪酬执行情况、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条件成就、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等情况,审阅公司内审部提交的内审工作报告和审计
工作计划等。
五、履行独立董事职务所做的其他工作
为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职责,我还认真学习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独立董事
履行职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深交所、证监会等组织的独立
董事培训,加深对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保
护能力。
六、其他工作
1、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没有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没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没有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以上是我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汇报,2023年,我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
勉的精神,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更加尽职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维护公
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向能
2023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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