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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娱乐:关于“18奥飞01”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2019-02-01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19-017
债券代码:112652                        债券简称:18 奥飞 01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8 奥飞 01”本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兑付的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12652;债券简称:18 奥飞 01)将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
支付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本金。
       债券摘牌日:2019 年 2 月 12 日
       债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本息兑付日:2019 年 2 月 12 日


       根据《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奥飞 01” 回售申报登记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04),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
下简称“本期债券”、“18 奥飞 01”)投资者回售数为 1,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107,500,000
元(包含利息),剩余债券托管数量为 0 张。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在 2019 年 2 月 12 日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8
奥飞 01”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及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期间的应计利
息。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代码:112652;债券简称:18 奥飞 01)。
       2、发行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 亿元。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2 年期,附第 1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
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机构投资者簿记
建档的方式发行;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
面利率。如发行人行使在第 1 年末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的债券票面利率为存续
期内第 1 年票面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第 2 年固定不变。债券的利率将不超过国务院
限定的利率水平。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
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
额为投资者截至付息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
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权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
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7、发行首日或起息日:2018 年 2 月 12 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19 年至 2020 年每年的 2 月 12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
债券第 1 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9、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期为 2020 年 2 月 12 日。若投资者在本期债券第 1 年
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1 年末调整
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
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
人未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则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1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
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的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票面金额全部或部
分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第 1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债
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2、回售登记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
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面值总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登记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
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3、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债券所募集的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
款等有息债务。
    15、信用级别:经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本
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16、债券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二、本次债券兑付方案

    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 月 8 日、2019 年 1 月 9 日、2019 年 1 月 10 日发布《关于“18 奥飞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1)、
《关于“18 奥飞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19-002)和《关于“18 奥飞 01”票面利率不调整和债券持有人回售实施办法的第
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03)。投资者有权决定在回售申报期内选择将持有的“18
奥飞 01”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回售价格为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18 奥飞 01”
回售申报期为 2019 年 1 月 8 日至 1 月 14 日(仅限交易日)。
    2019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发布《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 奥飞 01” 回售申报登记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
的数据,“18 奥飞 01”的回售数为 1,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107,500,000 元(包含利息),
剩余债券托管数量为 0 张。2019 年 2 月 12 日为回售资金发放日,公司将对有效申报回售的“18
奥飞 01”债券持有人支付回售本金及自 2018 年 2 月 12 日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期间的应计利
息。
    按照《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
利率公告》(公告编号:2018-018),“18 奥飞 01”的票面利率为 7.50%,每 10 张面值 1,000.00
元的本期债券(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75.00 元(含税),兑付本金为 1,000.00 元,本息合
计人民币 1,07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本息为人民币 1,060.0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
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本息兑付日

    1、债券摘牌日:2019 年 2 月 12 日
    2、债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11 日
    3、除息日:2019 年 2 月 12 日
    4、本息兑付日:2019 年 2 月 12 日

    四、付息兑付对象

    截至 2019 年 2 月 11 日(该日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18 奥飞
01”持有人。

    五、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兑付日 2 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及兑付本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
本次利息及兑付本金划付给相应的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利息及兑付本
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
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19 年 2 月 12 日摘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上市规则(2015 年修
订)》,本次债券到期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摘牌日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即自摘牌日起再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本次兑付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
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收入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
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
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兑付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
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
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2018 年 11 月 7 日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期间,本期债券非
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相关机构

    1、发行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蔡东青
    联系人:高丹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金穗路 62 号侨鑫国际金融中心 37 楼

    联系电话:020-38983278

    传真号码:020-38336260

    邮政编码:510623

    2、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经办人:陈光、林峰、俞渊铭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 号大都会广场 5 楼

    联系电话:020-87555888

    传真号码:020-87553574

    邮政编码:510620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8 楼
    联系人:赖兴文
电话:0755-21899321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