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飞娱乐: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1-04-27
证券代码:002292 证券简称:奥飞娱乐 公告编号:2021-020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飞娱乐”或“公司”)于2021年4月23日召开第五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如下:
一、 概述
1、会计的政策变更原因
2018 年 12 月 7 日,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统称
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
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文件要求,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及其各项具
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8 年修订并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作为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执
行新租赁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新租赁准则变更的主要内容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
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
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
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
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租赁准则,公司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
低租赁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
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 2021 年期初
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此项会
计政策变更会增加公司的总资产及总负债,但不会对公司净资产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
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
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
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
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成员一致同意该议案。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