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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飞娱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29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
                                      (李卓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
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勤
勉尽责、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
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维护了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

    1、董事会:2022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7 次董事会,本人每次均出席了会议,本着勤勉、诚信、
负责的态度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积极参与讨论,利用自身专业知识充分发表意
见,对公司经营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相关会议各项议案均未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本人对审议的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均全部赞成,未提出异议。
    2、股东大会:2022 年度,公司召开了 3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了 3 次股东大会。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1、2022 年 4 月 28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对
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 2021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
见;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嘉佳卡通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的议
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2、2022 年 5 月 26 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变更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3、2022年7月6日,在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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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津贴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4、2022 年 7 月 26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 年 8 月 29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
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22 年半年度存放与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补选公司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2 年 11 月 10 日,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上,本人对《关于申请金融机构授
信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
开展远期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
表了独立意见。

    三、任职董事会各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了积极推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2022 年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与各任职专业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战略发展给予相关建议,对
公司董事津贴、高管薪酬、公司董事会换届、补选董事等方面进行了解、核实以及发表意见。

    四、对公司现场检查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2 年任期内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利用参加
公司相关会议的机会,与其他独立董事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
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 2022 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做好独立董事日常工作,
与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内部审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择机到公司现场,
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内控制度建设等情况,对提交给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的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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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独立、审慎的审议,积极发挥本人专长,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意见。
    2、严格关注和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情况,公司一直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持续、规范
进行信息披露。公司 2022 年披露的公告,做到了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及时。同时
公司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指定证券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能部门,公司网站专门
开设了投资者互动模块,作为投资者与公司沟通的平台。2022 年度,公司组织董事会成员、部分
高管参加了网上业绩说明会,积极回答了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六、培训和学习

    本人作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平时自觉学习、
掌握中国证监会、广东省证监局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
参加公司以及其他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对公司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能力。

    七、其他工作

    1、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或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2、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在 2022 年任职期间,未发生对董事会议案及公司其它相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八、联系方式

    独立董事李卓明先生邮箱:526563014@qq.com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22 年度工作的配合与支持。2023 年
我将继续谨慎、认真、勤勉、依法依规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
同公司之间的沟通,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为公司合规运营、稳定发展保驾护航,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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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奥飞娱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2 年度述职报告签字页)



独立董事:



    李卓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