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0-11-10
证券代码:002293 证券简称:罗莱生活 公告编号:2020-073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11月9日下午15:00
2、股权登记日:2020年11月2日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339弄3号楼罗莱生活大厦会议
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兼总裁薛嘉琛
6、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议于2020
年11月9日下午15:00在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0年11月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0
年11月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11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7 人,代表股份 304,641,625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6.786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5 人,代表股份 265,869,629 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2.10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771,9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8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38,938,75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
份的 4.702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166,76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
的 0.020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38,771,99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6819%。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 1.00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641,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38,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议案 2.00 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04,641,62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938,75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00.0000%;反对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
所持股份的 0.0000%。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临时)会议决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 2020 年 10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顾晓雨、王诗莹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主持
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海华永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