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2-04-20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赋予的
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监督职能。本年度共召开6次监事
会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或出席了报告期内的历次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公司重
大的经济活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进行有效监督,对企业的规范运作
和发展起到积极作用。
一、2021年度监事会会议的召开情况
1.2021年4月21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邢
耀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1)《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202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4)《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5)《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6)《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2021年度监事薪酬(津贴)绩效方案》;
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0)《2021年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11)《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2)《关于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
13)《2021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 2021年8月1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与会监事共同推举邢耀宇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关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
4)《关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5)《关于<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名单>的议案》。
3. 2021年9月17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邢
耀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
议案》;
2)《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 2021年9月28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以现场和通讯结合
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耀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
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
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5. 2021年10月22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以现场的方
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耀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
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公司2021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6. 2021年12月3日,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以现场和通讯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邢耀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
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1年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关于回购注销已不符合激励条件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
2021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关于 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期
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1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从切实保
护中小股东利益的角度出发,认真履行了监事的职责,及时了解和检查公司财务
运行状况,出席或列席了2021年度召开的所有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并对公司
重大事项及各种方案、合同进行了监督、检查,全面了解和掌握公司总体运营状
况,具体监督情况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
参加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对公司2021年依法运作进行监督,认为:报告
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建立了较完善的内
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职责时,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对2021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成果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检查和审核,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会计
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
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平性依据等价
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公司对外担保及股权、资产置换情况
2021年度公司无违规对外担保,无债务重组、非货币性交易事项、资产置换,
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对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
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
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本届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
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
范运作。
6.检查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监事会对公司报告期内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详细的阅读和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能严格执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2021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及
时、完整。报告期内,监事会定期对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对
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最新监管要求,严格遵
守公平信息披露原则,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能得到有效执行,未发现不规范或违法违规
的情形。
7.监督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了有效的监督,认为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能够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
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
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2022年度工作计划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国家有关法规
政策的规定,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监督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积极督促内控体系的建设与有效运行。
2.重点关注公司高风险领域,对公司重大投资、募集资金管理、关联交易
等重要方面实施检查。
3.检查公司财务情况,通过定期了解和审阅财务报告,对公司的财务运作
情况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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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 事 会
202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