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莱生活: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22-10-26
罗莱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罗莱生活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临时)会议相关文件进行了审阅,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对相关议
案发表如下专项意见:
一、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
成就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的经营业绩、激励对象及其个人绩效考核等实际情况均符合《罗
莱生活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对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
锁条件的要求,对各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限售安排、解锁等事项未违反《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罗莱生活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未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经达成,激励对象符合解锁资格
条件,可解锁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相符,其作为
本次可解锁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基于上述理由,同意按照公司《罗
莱生活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27 名激励对
象安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锁期解锁,共计解锁股份 3,879,600 股。
独立董事:唐善永、吕巍、洪伟力
2022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