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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云新材: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2021-03-18  

                        证券代码:002297            证券简称:博云新材          公告编号:2021-022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综合考虑目前的实际情况并经与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兴湘集团”)协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
市公司”、“博云新材”)对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进行了调整,由原兴湘集团控制的湖南兴
湘方正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湘方正”)和湖南兴湘中
证信赢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湘中证信赢”)调整
为兴湘集团直接认购。
    2、根据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
稿)的议案》以及调整后的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公司拟向包括兴
湘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含)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
行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触及要
约收购。
    4、本次发行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
实施。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1、2020 年 11 月 23 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六届监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票认购协议的议案》《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指定媒体及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2、综合考虑目前的实际情况并经与兴湘集团协商,公司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认购对象进行了调整,由原兴湘集团控制的兴湘方正和兴湘中证信赢调整为兴
湘集团直接认购。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具体调整
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深圳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湖
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1-018)
    3、根据调整后的本次发行方案,本次权益变动原因系因公司向包括兴湘集
团在内的不超过(含)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兴湘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粉冶中心”)的控股股东,本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
    4、《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湘方正、兴湘中证信赢分别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签署了《附生效条
件股份认购协议终止协议》,并于 2021 年 3 月 17 日与兴湘集团签署了新的《附
生效条件股份认购协议》,认购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价格、定价依据、认购方
式、限售期、支付方式等,详见公司披露的《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等相关文件。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粉冶中心,粉冶中心现持有的
公司 72,472,12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5.38%。兴湘集团系粉冶中心控股股
东,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湖南省国资委旗下的国有独资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63,109.66 万元。其中,兴湘集
团认购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且不高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粉冶中心及其控股股东兴湘集团合计持有公司的
股票比例将略有提升。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
变化。
    6、公司持股 5%以上的其他未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的股东,本次非
公开发行结束后,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不变,但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减少。
    二、其他事项
    1、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尚需取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取得中国证
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