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2-04-23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和 5 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应出席场次 现场出现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9 0 9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0
公司在 2021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
等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2 关于公司签署《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 同意
增资扩股协议》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次会议 月9日
1、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3
2 议案; 同意
十五次会议 月 17 日 2、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立意见;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3、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3 4、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 同意
5、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次会议 月 25 日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独立意见;
7、七、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8、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的
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7 关于调整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独
4 同意
立意见
十八次会议 月 12 日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
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8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5 同意
见;
十九次会议 月 18 日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6、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
办法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10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 同意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十次会议 月 26 日
的独立意见。
1、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12
7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月 12 日 意见;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上述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1 年度,本人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等情况
进行了监督和检查,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持续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公司发展
战略、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关注公司经营发展和治理情况,本人利用自身的专
业知识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人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以来,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
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
东权益的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
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四、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
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五、联系方式
姓名:谢建新
电子邮箱: jxxie@ustb.edu.cn
独立董事:谢建新
2022 年 4 月 21 日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和 5 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应出席场次 现场出现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9 3 6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公司在 2021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
等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2 关于公司签署《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 同意
增资扩股协议》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次会议 月9日
1、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3
2 议案; 同意
十五次会议 月 17 日 2、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立意见;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3、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3 4、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 同意
5、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次会议 月 25 日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独立意见;
7、七、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8、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的
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7 关于调整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独
4 同意
立意见
十八次会议 月 12 日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
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8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5 同意
见;
十九次会议 月 18 日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6、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
办法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10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 同意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十次会议 月 26 日
的独立意见。
1、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12
7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月 12 日 意见;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上述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2021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
会的召集人审核了公司财务报告、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内控制度执行情况、
聘任审计机构情况、内部审计部半年度及年度工作总结及计划等;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沟通,关注 2021 年年报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与年
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积极予以解决,充分发挥独
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本
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积极组织会议审议公司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办法,同时认真考察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及
工作表现,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财务运行等情况,利用现场参加董事会、
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下设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实地了解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财务管理、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本人积极发挥在会计方面的专业知识,通过电
话、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
持着密切联系,听取有关高管、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介绍,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
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
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操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加深对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
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忠于职守、恪尽职责,加强和提高对公司社
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履行独立董事
义务,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充分发挥自身专业特长,为公司规
范运作、持续稳定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投资者,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联系方式
姓名:曹明艳
电子邮箱:342030317@qq.com
独立董事:曹明艳
2022 年 4 月 21 日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1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 年修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等公司相关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
立作用,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1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1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9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和 5 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应出席场次 现场出现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9 1 8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公司在 2021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1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
等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21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2 关于公司签署《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 同意
增资扩股协议》等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四次会议 月9日
1、关于调整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3
2 议案; 同意
十五次会议 月 17 日 2、关于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修订稿)的议案;
3、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关联交易事项的独
立意见;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
况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2、关于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
立意见;
3、关于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
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3 4、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3 同意
5、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六次会议 月 25 日
6、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独立意见;
7、七、关于 2020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
意见;
8、关于 2020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业绩考核结果的
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7 关于调整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0 年度薪酬的独
4 同意
立意见
十八次会议 月 12 日
1、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
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2、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及信
用证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8 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
5 同意
见;
十九次会议 月 18 日
4、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独立意见;
5、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的独立意见;
6、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
办法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10 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6 同意
2、关于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二十次会议 月 26 日
的独立意见。
1、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
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1 年 12
7 2、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 同意
二十二次会议 月 12 日 意见;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上述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
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
审阅相关资料,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保障定期报告相关事
项的合规性。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参
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激励与业绩考核办法,并对董事及高管的履职情况
进行监督和审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1年度,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通过查阅有关资料,
并与相关人员进行问询、讨论,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情况进行了解,
听取公司管理层对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运用自身的知识背景,分
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化运作提供建设
性的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各个议案,
本人首先对所提供的议案材料和有关介绍认真审核,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与观
点。并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
2、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增强公
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以使公司整
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七、联系方式
姓名:潘传平
电子邮箱:511816880@qq.com
独立董事:潘传平
2022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