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相关公告格式规定,将本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28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12月向包括公 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内的七名特定对象非公 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77,821,011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71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9,994.81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 26,899,999.79元,余额为人民币573,099,995.0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 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385,279.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14,715.27 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 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12月17日出具《验资报告》 (天职业字[2013]1774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6,211.67万元,其 中:以前年度使用53,487.35万元,本年度使用2,724.32万元,均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6,211.67万元,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以七天通知存款方式存放余额合计为3,933.23万元。其 中,募集资金专户存放341.48万元,七天通知存款账户存放3,591.75万元。与实 1 际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人民币859.80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073.43万元,系募 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329号)核准,公司于2016年4月向湖南大博 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郭伟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 票 72,494,034 股 , 发 行 价 为 人 民 币 8.38 元 /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 607,5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0,225,000.00元,余额为人民 币587,275,0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466,5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85,808,500.00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募集资金 人民币443,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20,225,000.00元,余额 人民币422,775,000.00元已通过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月15日 全部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开立的 43050178373600000019账号内;以股权方式募集资金人民币164,500,000.00元, 郭伟等股份转让的相关股东已于2016年4月18日将其持有的伟徽新材94%股权转 让给公司,并于同日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其中47%的股权依据郭伟与公司签订的 《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补充合同》, 作价人民币164,500,000.00元作认购本次募集资金,余下47%股权以本次募集资 金现金支付。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15 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16 年 4 月 18 日出具《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16]10764 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632.00万元,其 中:以前年度使用56,408.80万元,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3,223.20万元,其中 2,172.05万元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1,051.15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9,632.00万元,该项目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销户完毕,销户时账户余额1,051.15万元已转到公司基本账 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68号)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1,789,77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20元。截至 2021年7月14日,公司已收到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转入扣除部分保荐 费及承销费后的股东认缴股款人民币628,096,598.80元。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1,096,598.8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4,936,792.4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6,159,806.38 元。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 并于2021年7月15日出具《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5246号)。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671.54万元,其 中: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15,447.61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使用6,572.90 万元,投入募集资金项目5,651.03万元。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27,671.54万元,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存放余额为20,178.51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 万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余额人民币 34,944.44万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 14,765.93万元,其中15,000.00万元系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234.07万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湖南博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 的存放、使用、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经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3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一次修订,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 第三次修订。 3 (一)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4 年 1 月 17 日,本公司连同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 谷科技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中国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 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21年1月26日,公司决定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 券”)担任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 股票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公司原保荐机构天风证券未完成的关于公司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招商证券承接。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等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由于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内部调整,自2017年02月28日起,募集资金专户 专项账户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麓谷科技支行变更为上海浦东 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科创新材料支行负责维护管理)、交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湖南省分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 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 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一致,不存 在重大差异。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截止日余额 备注 额 4 初始存放金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截止日余额 备注 额 上海浦东发展银 66150154500000591 募集资金专户 15,000.00 76.02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 行长沙麓谷科技 66150076801100000252 七天通知存款 3,591.75 飞机机轮项目 支行 小计 3,667.77 中信银行股份有 7406310182600000106 募集资金专户 8,000.00 - 已销户 限公司长沙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 43165100001815016422 限公司湖南省分 募集资金专户 27,310.00 - 已销户 4 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 份有限公司长沙 43001545061052502346 募集资金专户 7,000.00 265.46 飞机机轮项目 河西支行 合 计 57,310.00 3,933.23 注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沙麓谷科技支行66150154500000591账户,为非公开发行募集 资金到位专户,募集资金到位后,作为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募集资金专户之一。 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0,000.00万元,扣除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保荐及承销费用 2,690.00万元,余额57,310.00万元到位后,转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42,310.00万元(其中: 7406310182600000106专户15,000.00万元;431651000018150164224专户27,310.00万元),转 账后存放金额15,000.00万元。 注2: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7406310182600000106账户,从非公开发行募集资 金到位专户转入15,000.00万元后,对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实施主体本公司子公司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鑫航”)现金增资7,000.00万元,增资后存放金 额8,000.00万元。 注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43001545061052502346账户,为长沙鑫 航开设的募集资金管理专户,用来管理公司以增资方式进入长沙鑫航的募集资金。 注4:初始存放金额57,31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57,071.47万元,差额238.53万元, 为尚未从专户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注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7406310182600000106账户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湖南省分行431651000018150164224账户已于2021年度注销。 (二)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16 年 4 月 25 日,本公司连同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 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侯家塘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 5 义务。2021 年 1 月 26 日,公司决定聘请招商证券担任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鉴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且截至公司与招商证券保荐协议签订日,2014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并且截至目前募集资金专户已经销户完毕, 故未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截止日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备注 金额 余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5017837360000001 募集资金专户 15,827.50 - 已销户 司长沙河西支行 9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8111601012500101161 募集资金专户 10,000.00 - 已销户 沙分行 8111601032200457175 七天通知存款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 4318999910100032807 募集资金专户 16,450.00 - 已销户 沙侯家塘支行 81 合 计 42,277.50 -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账户43050178373600000019,为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以现金方式募集资金人民币44,300.00万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 民币2,022.50万元,余额人民币42,277.50万元已通过承销商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4 月 15 日 全 部 汇 入 该 账 号 内 。 转 至 其 他 募 集 资 金 专 户 26,450.00 万 元 ( 其 中 : 8111601012500101161专户10,000.00万元;431899991010003280781专户16,450.00万元),转 账后存放金额15,827.50万元。 注2:以股权方式募集资金人民币16,450.00万元,郭伟等股份转让的相关股东已于2016 年4月18日将其持有的伟徽新材94%股权转让给公司,并于同日完成股东名册变更,其中47% 的股权依据郭伟与公司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及《〈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合同〉补充合同》,作价人民币16,450万元作认购本次募集资金。 注3:所有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已于2021年度销户完毕。 (三)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 1、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2021年7月, 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湖南博云东方粉末冶金有 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长沙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上述银行 6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条款与深圳证 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一致,不存在重大差异; 协议各方均按照条款使用及监管募集资金。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初始存放 截止日余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备注 金额 额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50178373600000295 募集资金专户 6,700.00 - 已销户 司长沙中大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57089868 募集资金专户 - - 已销户 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43050178373600000297 募集资金专户 28,109.66 15,101.08 司长沙中大支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 685077899 募集资金专户 28,000.00 5,077.43 司长沙香樟路支行 合 计 62,809.66 20,178.51 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为非公开 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专户。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63,109.66万元,扣除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的部分保荐及承销费用300.00万元,余额62,809.66万元到位后,转至其他募集资金专户 56,109.66万元(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7专户 28,109.66万元;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85077899专户28,000.00万元); 后续转至公司基本银行账户6,700.00万元(193.68万元用于置换公司已经预先支付的部分发 行费用,6,506.3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注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中大支行43050178373600000295账户与中国民生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香樟路支行657089868账户已于2021年度注销。 注 3: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35,178.51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余额 20,178.51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5,000.00 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1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2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7 (三)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 3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 (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1、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2014 年 4 月 28 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 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实施地点由原来的“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 区内,北临长川路,西接科技路,使用面积为 35,633.27 平方预留用地”变更至 “长沙高新区雷高路与金桥路交叉口东北角,使用面积为 44,000 平方米工业用 地”。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 见,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 2016 年 12 月 18 日,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 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建设内容的的议案》,同 意对“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原项目用地面积 为 44000 平方米(合 66 亩),含办公楼、产品试验中心、装配厂房、机加厂房、 动力中心、热处理厂房、综合厂房、倒班宿舍、食堂、污水处理站、油库。现项 目调整为总征地面积 95645.71 平方米(合 143.47 亩)。其中包括科研大楼、联 合厂房一(装配厂房、机加厂房)、联合厂房二(产品试验中心、热处理厂房)、 联合厂房三(综合厂房)、联合厂房四、污水处理站、油料库、高压配电室(动 力中心)、职工倒班宿舍及食堂,取消办公楼建设。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现分为南、北两侧建设用地。目前已购 买了项目南侧建设用地 78.49 亩,余下的北侧建设用地约为 64.98 亩。联合厂房 一(装配厂房、机加厂房)、联合厂房二(产品试验中心、热处理厂房)、污水 处理站、油料库、高压配电室等部分配套设施位于南侧建设用地;科研大楼、联 合厂房三(综合厂房)、联合厂房四、员工倒班宿舍及食堂位于北侧建设用地。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 8 议审议通过。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对上述事项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公 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0 年 10 月 22 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 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 2012 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长沙鑫航 用于飞机机轮项目”追加投资、调整建设内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对“增 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北侧建设用地原计划建设 内容有科研大楼、联合厂房三(综合厂房)、联合厂房四、员工倒班宿舍及食堂。 根据有保有压原则,在确保满足军民品批产、国际转包和航空部附件维修及后勤 保障需要的前提下,经过公司充分论证,本次暂缓联合厂房四建设;同时为了满 足长沙鑫航生产能力、科研与试验能力,需要增加生产急需用的先进生产加工设 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3、追加投资 2020年10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 机机轮项目”追加投资、调整建设内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增资长沙 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以自有资金增加投资15,876万元,调整后建设投资为 44,530万元,项目投资总额为46,32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化金额占募集 序号 费用名称 调整前投资额 调整后投资额 变化金额 资金总额的比例(%) 一 建设投资合计 28,654.00 44,530.00 15,876.00 27.82 1 建筑工程费 10,818.00 19,040.00 8,222.00 14.41 2 设备购置费 7,230.00 14,435.00 7,205.00 12.62 3 安装工程费 2,775.00 2,289.00 -486.00 -0.85 4 其他费用 7,831.00 8,766.00 935.00 1.64 其中:征地费 4,973.00 5,088.00 115.00 0.20 二 铺底流动资金 1,797.00 1,797.00 三 投资估算合计 30,451.00 46,327.00 15,876.00 27.82 追加投资的原因:1)因内外部因素影响,本项目建设内容历经了几次调整, 导致项目建设周期延长,由于航空厂房的特殊要求(载荷、振动、环境、跨度、 9 层高等),加之建筑材料及人工价格较原预算上涨,导致经第三方审计后的建筑 工程费增加8,222万元;2)为满足产品研发和试验的需要,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 效果,经过充分论证,增加了飞机机轮刹车及系统测试、试验设备,增加投资5,531 万元;3)为解决长沙鑫航关键工序加工以及批生产能力,减少外协加工带来的 质量和交货期风险,经详细论证,增加机加工设备投资1,188万元,根据达产进 度分年度逐步投入到位。 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4、延长建设期 2020年10月22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2012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 机机轮项目”追加投资、调整建设内容及延长建设期的议案》,同意将“增资长 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1年9月30日。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原计划于2019年6月30日完成建设,因 前期长沙鑫航的市场开拓未达预期,为控制项目投入风险,公司放缓了长沙鑫航 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北侧生产基地的投资进度。根据项目建设实际进展情况,公司 经过研讨论证,将“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完工时间调整为2021年9 月30日。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同日,上述议案亦经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公司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因上述事项,仅涉及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建设内 容、建设期及以自有资金追加投资,且无其他例外事项,故未编制“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1年度未发生变更。 (三)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于2021年度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10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 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附件1: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3: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一日 11 附件 1: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071.4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24.32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15,876.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211.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27.82% 截至期末投资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的效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 承诺投资项目 进度(%)(3)=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额(1) 金额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益 预计效益 生重大变化 (2)/(1)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 否 30,000.00 30,000.00 2,724.32 29,855.06 99.52 2021 年 9 月 - 否 否 项目 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 否 25,000.00 25,000.00 - 24,256.19 100(注 1) 2015 年 1 月 - 否 否 施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5,000.00 2,071.47 - 2,100.42 101.40 –– - –– –– 合计 60,000.00 57,071.47 2,724.32 56,211.67 98.49% - 1、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的北侧生产基地项目已完工, 且已完成装修工作。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南侧生产基地已经正式生产经营,因项目市场未达到预期,因此,2021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未按投产比例实现效益。 2、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项目:项目于 2014 年 11 月开始试产,目前仍处于试产阶段,未实现效益。 此外,国家 C919 大飞机项目研制周期长,由于相关方在 2012 年及之后签署协议时,未考虑到通货膨胀、材料及人工成本上 12 涨等的影响,根据当时签署的关于长期供货价格相关约定,合资公司目前向霍尼韦尔国际销售的机轮刹车系统、碳盘等产品 的价格目前并预计未来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不能覆盖合资公司的生产成本(具体情况请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7 日披露在巨潮 资讯网上编号 2020-043 的《关于对参股公司进行增资的公告》及 2021 年 12 月 14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编号为 2021-097 的 《关于拟转让参股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中的相应内容。”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详见本报告“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中的相应内容。”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资金 的专项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3]1849 号,截至 2013 年 12 月 28 日止,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资额为人民币 21,244.70 万元。2014 年 1 月 2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天 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本公司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3,933.23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项目,实施方式为以对合资公司出资方式,本公司已按合资公司章程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故虽受到实时汇率等原因影响该项目累计投 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但实际投资进度为 100%。 13 附件 2: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8,580.85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223.20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9,632.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截至期末投入 是否已变更项目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总额 本年度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 本年度实现的 是否达到预计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进度(%)(3)= (含部分变更) 投资总额 (1) 金额 入金额(2) 用状态日期 效益 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2)/(1) 收购伟徽新材 94%股权(发行 否 16,450.00 16,450.00 - 16,450.00 100.00 2016 年 5 月(注 1) 股份) 1,053.93 否 否 收购伟徽新材 94%股权(现金 否 16,450.00 16,450.00 - 16,450.00 100.00 2016 年 5 月(注 1) 收购)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7,850.00 25,680.85 3,223.20 26,732.00 104.09 – - – 否 合 计 60,750.00 58,580.85 3,223.20 59,632.00 101.79 受市场竞争激烈的影响,伟徽新材营业收入及产品毛利率与收购时的预计相比有一定幅度下降。收购伟徽新材 94%股权项目本年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度实现效益 1,053.93 万元(实现效益余额未考虑公允价值调整因素的影响,按公允价值调整后实现的净利润 802.85 万元)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1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不适用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适用 本着合理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盘活流动资金,取得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公司 本次非公开募投项目结余募集资金 1,051.15 万元,占公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1.79%。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相关募集资金专户的结余资金 1,051.15 万元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无异议核查意见,本公司并 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鉴于公司 2014 年度非公开发行相关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结余资金 1,051.15 万元已转至公司基本银行账户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收购伟徽新材 94%股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为本公司将伟徽新材纳入合并范围的购买日。 15 附件 3: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2,615.98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671.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671.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项 截至期末投入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截至期末累计投 项目达到预定可 本年度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目(含部分变 本年度投入金额 进度(%)(4)= 投资总额 总额(1) 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更) (2)/(1) 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 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 否 56,109.66 56,109.66 21,098.64 21,098.64 37.60 2024 年 12 月 –– –– 否 谷基地产业化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7,000.00 6,506.32 6,572.90 6,572.90 101.02(注 1) –– –– –– –– 合计 63,109.66 62,615.98 27,671.54 27,671.54 44.19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 不适用 体项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不适用 16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6 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35872 号”《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截至 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以自筹资 金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15,641.29 万元。本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18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的自筹资金 15,641.29 万元。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 并履行了相应公告程序。 2021 年 8 月 18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5,000 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不超过 12 个月。针对上述事项,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公司并履行了相应 公告程序。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15,000.00 万元。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不适用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合计 35,178.51 万元,其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20,178.51 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金的金额为 15,000.00 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用于高效精密硬质合金工模具与高强韧性特粗晶硬质合金掘进刀具麓谷基地产业化项 目。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不适用 注 1:补充流动资金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6,506.32 万元,实际投入为 6,572.90 万元,差异 66.58 万元系募集资金存放利息导致。 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