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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博云新材: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2022-06-08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材”或“公司”)于2021年
1月26日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签订了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股票(A股)并上市之保荐协议》。鉴于博云新材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
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持
续督导机构需要继续履行与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持续督导保荐责任,公司2012年度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机构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由招
商证券承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招商证券对博云新材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一)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1428号)核准,公司于2013年12月向包括
公司控股股东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在内的七名特定对象非
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77,821,011股,发行价为人民币7.71元/
股 , 募 集 资 金 总 额 为 人 民 币599,999,994.81 元 , 扣 除 承 销 及 保 荐 费 用 人 民 币
26,899,999.79元,余额为人民币573,099,995.02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

                                            1
       发行费用人民币2,385,279.7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14,715.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3年12月17日出具《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13]1774号)。

       (二)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情况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承诺投资项目                                                                项目实施进展
                                                承诺投资金额         调整后承诺投资金额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飞机机轮项目                  30,000.00                     30,000.00       已结项
       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飞
                                                     25,000.00                     25,000.00       已结项
             机机轮刹车系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2,071.47       已完成
                       合计                          60,000.00                     57,071.47             -
           注:由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071.47万元,少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额
       人民币60,000.00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
       用募集资金投资额进行调整。

       二、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基本情况


               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公司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57,071.47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6,360.45
                                             截至2022年4月30 截至2022年4月30                   项目达到预 项目可行性
                    募集资金承     调整后投
  承诺投资项目                               日累计投入金额 日累计投入进度                     定可使用状 是否发生重
                    诺投资总额     资总额(1)
                                                   (2)         (%)(3)=(2)/(1)                   态日期      大变化
增资长沙鑫航用于
                       30,000.00    30,000.00         30,003.84          100.01%               2021年9月       否
飞机机轮项目
与霍尼韦尔设立合
资公司实施飞机机       25,000.00    25,000.00         24,256.19          100.00%               2015年1月       否
轮刹车系统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5,000.00     2,071.47             2,100.42        101.40%                 ––         ––
      合计             60,000.00    57,071.47         56,360.45             ––                  ––         ––
           注: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项目,实施方式为以对合资公司出资方式,公司已
       按合资公司章程履行全部出资义务,故虽受到实时汇率等原因影响该项目累计投入金额小于承诺投资金额,
       但实际投资进度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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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已经按照承诺金额全部投资
       完毕,截至 2022 年 4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 3,809.67 万元,占公
       司此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的 6.76%,主要系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
       以及“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项目”因汇率变化而节
       余的投资额。募集资金账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账户类别      初始存放金额 截止日余额     募投项目名称
                    66150154500000591         募集资金专户      15,000.00      76.15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长                                                                      增资长沙鑫航用
                   66150076801100000252       七天通知存款              -    3,616.77
  沙麓谷科技支行                                                                        于飞机机轮项目
                           小计                                 15,000.00    3,692.9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7406310182600000106        募集资金专户       8,000.00           -      已销户
    司长沙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
                   431651000018150164224      募集资金专户      27,310.00           -      已销户
  司湖南省分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增资长沙鑫航用
                     43001545061052502346     募集资金专户       7,000.00     116.75
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                                                                      于飞机机轮项目
                     合计                                       57,310.00    3,809.67

       (二)募集资金产生节余的原因

            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合理
       及有效地使用募集资金的原则,谨慎地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期间,
       在保证本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充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盘活流动资金,取得理财
       收益及利息收入。此外,“与霍尼韦尔设立合资公司实施飞机机轮刹车系统项目”
       因投资实施时汇率变化而节余了部分投资额。

       (三)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安排

            为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本着股东利益
       最大化的原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
       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节余资金(具体金额
       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划转完成后,
       公司对相关募集资金专户进行销户处理,对应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四方监管
       协议亦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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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6月7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湖南博云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
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求和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履行的审
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关于2012年度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该事项的审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将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
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
意意见。该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


                                  4
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办法》的要求。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
的情形。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博云新材本次使用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5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
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吴茂林                             刁雅菲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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