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2023-04-15
关于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的专项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1222 号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 湖南博云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云新
材”)2022 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2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
资产负债表、2022 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
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1216 号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博云新材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
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 2022 年
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
总表”)。
编制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合法和完整是博云新材管理层
的责任。我们将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博云新材公司 2022 年度
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博云新材 2022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专项报告第 1 页
本报告仅供博云新材为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
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专项报告第 2 页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2022 年
2022 年
度占用 2022 年
占用方与上 2022 年期 度占用 2022 年
非经 营性资 上市公司核算 累计发 度偿还
资金占用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初占用资 资金的 期末占用 占用形成原因 占用性质
金占用 的会计科目 生金额 累计发
联关系 金余额 利息(如 资金余额
(不含 生金额
有)
利息)
控 股股东 、 非经营性占用
实 际控制 人
及 其附属 企 非经营性占用
业
小计 - - - - -
前 控 股 股 非经营性占用
东 、实际 控
制 人及其 附 非经营性占用
属企业
小计 - - - - -
其 他关联 方
及 其附属 企 非经营性占用
业
小计
总计 - - - - -
2022 年
2022 年
度往来 2022 年 往来性质
往来方与上 2022 年期 度往来 2022 年
其它 关联资 上市公司核算 累计发 度偿还 (经营性往
资金往来方名称 市公司的关 初往来资 资金的 期末往来 往来形成原因
金往来 的会计科目 生金额 累计发 来、非经营性
联关系 金余额 利息(如 资金余额
(不含 生金额 往来)
有)
利息)
控 股股东 、 湖南飞机起降系统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应收账款 - 1.66 - 1.65 0.01 租赁、水电费 经营性往来
实 际控制 人 湖南飞机起降系统技术研发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其他应收款 - 0.15 - 0.12 0.03 租赁、水电费 经营性往来
汇总表第 1 页
及 其附属 企 湖南博云汽车制动材料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应收账款 - 30.73 - - 30.73 租赁、水电费 经营性往来
业 湖南博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一控制人 应收账款 - 5.63 5.58 0.05 租赁、水电费 经营性往来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母公司 其他应收款 0.66 - 0.49 0.17 租赁、水电费 经营性往来
中南大学粉末冶金工程研究中心有限公司 母公司 应收账款 - 26.33 20.98 5.35 租赁、水电费 经营性往来
上 市公司 的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子公司 其他流动资产 11,672.17 3,000.00 442.73 - 15,114.90 补充流动资金 非经营性往来
子 公司及 其
附属企业 长沙鑫航机轮刹车有限公司 子公司 应收账款 9,802.82 1,941.51 - 1,363.81 10,380.52 货款 经营性往来
其 他关联 方
劳务费和技术
及 其附属 企 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 联营企业 应收账款 1,754.35 298.94 - 378.39 1,674.90 经营性往来
服务费
业
总计 - - - 23,229.34 5,305.61 442.73 1,771.02 27,206.66 - -
注:①表中非经营性占用部分,关联方范围依照《股票上市规则》确定。②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存在第一大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也应填写本表非经营性占用部分。
本表已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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