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04-1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
(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2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
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本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
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本公司
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
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
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
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
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
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
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
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要)方面保持了有效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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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
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全部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纳入
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
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包括生产销售炭
炭复合材料制品、粉末冶金材料制品、飞机刹车系统、硬质合金产品;主要事项包
括公司治理、组织架构、人力资源,企业文化、内部监督、资金管理、采购管理、
销售管理、资产管理、研发管理、投资管理、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采购及付款、销售及收款、资金筹集与使用、重大
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财务报告、信息披露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
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
工作。内部控制评价程序包括:制定评价工作方案、组成评价工作组、实施现场测
试、认定控制缺陷、汇总评价结论和编报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
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
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营业收入的 2% 营业收入的 1%≤错报<营业收入的 2% 错报<营业收入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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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控制环境无效;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3、当
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4、
重大缺陷
对已经公告的财务报告出现的重大差错进行错报更正;5、审计委员会和内
部审计部门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
制措施;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
重要缺陷
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
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损失金额≥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 1%≤损失金额<营业收入 损失金额<营业收入
2% 的 2% 的 1%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类型 非财务报告内控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
1、公司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2、缺乏民主决策程序、决策程
序不科学,出现重大失误,给公司造成重大财产损失;3、公司存在遭受证
重大缺陷
监会重大处罚事件或证券交易所警告的情况;4、公司出现严重质量、环境
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5、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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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存在大额资产运用失效的行为;2、公司关键经营业务存在缺乏控
制标准或标准失效的情况;3、重要业务制度控制或系统存在缺陷;4、公
重要缺陷
司出现重要的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事件;5、公司管理层存在重要越
权行为。
一般缺陷 除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及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
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也不存在上年度末未完成整改的非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2022 年度,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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