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1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湖南
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提交的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认
真的事前核查。
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规范合法,通过对公司提供的议案等资料的
审核,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交易定价公
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我们同
意将《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肖加余: 周 兰: 潘传平: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