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云新材: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2023-04-15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
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被
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
1 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应出席场次 现场出现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2 1 1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0
公司在 2022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
等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0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
1 同意
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 月 10 日
上述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开 1 次提名
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同意聘任冯志荣先
生为公司总裁,聘任蒋建湘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曾光辉先生为公司副总
裁、董事会秘书,聘任何国新先生为公司副总裁,聘任严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
同时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本人通过参加现场董事会会议,听取有关高管、董事对相关事项的
介绍,并实地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
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业务发展等相关事项。同时通过电话、邮件等方式与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其他相关高级管理人员保持联系,多方了解公司的日常生
产经营情况,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及其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指导职能。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2 年度,本人对公司的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定期报告、公司经营管
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情况等进行了有效的监督和核查,并重点关注公
司在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披露。本人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
疑问则主动向相关人员问询、了解具体情况,获取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所
需要的资料。
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公平性进行监督,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广大
投资者的知情权,切实的维护了公司和广大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
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增强公
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参考建议。
七、联系方式
姓名:肖加余
电子邮箱:13607482301@163.com
独立董事:肖加余
2023 年 4 月 13 日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
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 10 月 10 日,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人被
选举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
1 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和 2 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应出席场次 现场出现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2 1 1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0
公司在 2022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
等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独立意见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类型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0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
1 同意
独立意见
一次会议 月 10 日
上述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
作人员交流,听取公司发展状况的工作汇报,重点关注公司战略发展、子公司业
绩情况等事项。在对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中详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的完善及执行及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调阅有关
资料,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信息,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在充分了解情况的基
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认真审核,提出
客观、公正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操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
正,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监督,积极关注可能影响公司内部控
制情况和法人治理结构的事项,对公司财务运作、资金往来、对外投资及进展、
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了重点关注,认真听取公司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了实地
考察,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动态,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应尽职责。
五、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
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
六、联系方式
姓名:周兰
电子邮箱:705173310@qq.com
独立董事:周兰
2023 年 4 月 13 日
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湖南博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
的规定和要求,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
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2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2 年,公司共计召开了 8 次董事会会议、1 次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和 2 次临
时股东大会,本人出席及列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情况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
应出席场次 现场出现次数
加次数 次数 加会议
8 2 6 0 否
独立董事列席股东大会次数 1
公司在 2022 年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2022 年度本人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指引》《公司章程》
等赋予的职责,基于独立判断立场,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如下:
独立意
序号 会议届次 召开时间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见类型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部分实施内容的独立
1 同意
意见
二十三次会议 月 24 日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4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2 同意
和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二十四次会议 月 21 日
2、关于 2021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3、关于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的独立
意见;
4、关于 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
见;
5、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6、关于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8、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1 年业绩考核结果及 2022
年高管业绩考核任务书的独立意见。
1、关于补选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事项
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6
3 2、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同意
二十六次会议 月7日 3、关于 201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1、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及对外担
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8 2、关于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4 同意
独立意见;
二十七次会议 月 19 日
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9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事项的独立意
5 同意
见
二十八次会议 月 22 日
第七届董事会第 2022 年 10 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发表独
6 同意
立意见
一次会议 月 10 日
上述发表的独立意见均已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 次会议,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
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要求,
积极参与了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
审阅相关资料,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保障定期报告相关事
项的合规性。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
对董事及高管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在2022年任职期间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积极了解
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并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检查。与公司
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
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运用自身的知识背
景,分享自己在熟知的专业领域和工作中的经验,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相关
会议,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事项,都严格审查,客观发表自己的意见,不受
公司和控股股东的影响,有效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利益。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及公众传媒等渠道对公司的报道,督促公
司严格、规范地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信息管理和信息披露,保护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3、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
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保护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
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职、严格按照相关法律及相关规定,忠实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利用自己的
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建议,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起到应尽的义务。
七、联系方式
姓名:潘传平
电子邮箱:511816880@qq.com
独立董事:潘传平
2023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