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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美盈森: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2019-11-01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3             证券简称:美盈森            公告编号:2019-115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应诉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30
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深圳中院”)送达的《应诉通知书》[(2019)
粤 03 民特 1548 号]等诉讼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有关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一)诉讼当事人情况

    1、申请人:欧阳宣,系公司通过收购持有 70%股权的控股子公司深圳市金之彩文
化创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金之彩”)原股东,现持有深圳金之彩 20.57%股权。

    2、被申请人一:王海鹏

    被申请人二: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有关纠纷的起因、经过及诉讼请求

    1、有关纠纷的起因、经过

    公司于 2013 年 10 月 25 日与深圳金之彩及其原股东西藏新天地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欧阳宣签订了《关于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以

下简称“《收购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3 年 10 月 26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70%
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35)。

    《收购协议》明确约定了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责任,其中,第 3.6 条约定,
转让方在收到约定的首期款后 6 个月内,欧阳宣将使用资金(不少于人民币 3,500 万元)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申请人的股票,并自前述 6 个月(即收到约定的首期款后六个月)期
满后 24 个月内不得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购买的股票。《收购协议》签订后,公司按
照《收购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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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购协议》签订后,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海鹏与欧阳宣签订了《关于深圳市金之彩
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
第 2 条对欧阳宣在《收购协议》第 3.6 条规定的持股期满后出售其所持股的股票做出补
充约定。

    针对欧阳宣未将用股权收购款投资公司股票的盈利款按照《补充协议》相关约定分
配给公司,严重违反《收购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的情况,公司向深圳国际仲裁院
提交了《仲裁申请》,并于 2019 年 8 月 7 日收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出具的《关于仲裁申

请的通知》[该仲裁案案号为:(2019)深国仲受 4790 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8 月 8 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申请仲
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73)。

    2、诉讼请求

    欧阳宣以《补充协议》不构成《收购协议》有效的补充,不构成事实和法律上的补
充协议形式要件。《补充协议》本身没有仲裁条款。公司引用《收购协议》的仲裁条款

之于《补充协议》不符合法律规定,亦将损害其他自然人股东的权益为由,向深圳中院
提交了《申请书》,具体诉讼请求如下:

    (1)请求判决确认公司引用的《关于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

议》的仲裁条款,之于《关于深圳市金之彩文化创意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无效;

    (2)请求立即通知深圳国际仲裁院中止(2019)深国仲受 4790 号案的仲裁;

    (3)本案诉讼受理费、律师费等维权费用由被告王海鹏及公司承担。

    二、公司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不存在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一章第一节“重大诉讼和仲
裁”有关规定的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和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该诉讼事项尚在审理阶段,案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存在不确
定性,公司暂无法做出确切判断。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诉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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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应诉通知书》等诉讼文件。




   特此公告。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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