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美盈森: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4-29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作为
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详细了解了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认真审阅并审议了议案的材料,并就相关方面
与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等有关方进行了深入充分的沟通、探讨和分析,基于独立
判断的立场,秉承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我们就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拥有良好
的执业团队。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职,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
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较好的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我们同意继续聘任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我们一致同
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美盈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郭万达                       刘纯斌                  谭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