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8-183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 年 12 月 13 日至 12 月 14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8 年 12 月 13 日下午 15:00 至 2018 年 12 月 14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梧桐北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联席总裁赵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为 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 11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1,328,664,67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9.5257%(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计算, 下同)。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5 人,代表股份 591,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221%。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 36 人,代表股份 1,329,256,270 股,占 总股本的 49.5477%。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 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主体除外)及股东代表共计 33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2,835,4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057%。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所有议案均需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且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 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2需逐项审议通过,本 公司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以特别决议逐项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方案的议案》; 2.01、本次发行优先股的种类和数量; 2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02、发行方式、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03、票面金额、发行价格或定价原则;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3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04、票面股息率或其确定原则;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05、优先股股东参与分配利润的方式;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06、回购条款;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07、表决权的限制和恢复;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08、清偿顺序及清算方法;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32,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2%;反对票为 24,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8%;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11,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00%;反对股数为 24,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2.09、信用评级情况及跟踪评级安排;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5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10、担保方式及担保主体;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11、本次优先股发行后上市交易或转让的安排;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2.12、募集资金用途; 6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32,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2%;反对票为 24,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8%;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11,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500%;反对股数为 24,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500%;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2.13、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优 先股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7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4、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 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5、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的承诺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8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7、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8、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9 9、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4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8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6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股数为 8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82%;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10、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8-2020 年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4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8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6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718%;反对股数为 8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282%;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1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优先股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329,256,270 票。同意票为 1,329,255,170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9%;反对票为 1,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10 数的 0.000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2,834,346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2%;反对股数为 1,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金奂佶、汤士永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十四日 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