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2019-01-22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010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21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
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改善公司债务结构,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不超过 15 亿元(含本数)的债权融
资计划。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关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方案
1、注册额度: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本次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期限为不超过 3 年。
3、发行利率: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债
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
5、发行时间: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备案有效期
内择机发行。
6、担保情况:可由公司或第三方为本次发行的债权融资计划提供担保。
7、发行方式:采用一次备案的方式,即一次性申请融资总额度,在规定的
时间和额度内,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状况可以选择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8、决议的有效期: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
完毕之日止。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债权融资计划顺利发行,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
权人士负责本次债权融资计划的相关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公司需要实施与本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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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融资计划,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申请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发行
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
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申报事宜。
3、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发
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办理与本次发行债权融资计划有关的其他事项。
5、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相关的审批程序
本次拟发行债券融资计划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最终方案以北京金融
资产交易所备案登记文件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四、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符合
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金结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公司发行债权融资计划事项,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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