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东方园林: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2-13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021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2 月 12 日下午 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2 月 11 日至 2 月 12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2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2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9 年 2 月 12 日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707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联席总裁赵冬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为
本次股东大会作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1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人共 12 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为 1,195,624,272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4.5221%。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 23 人,代表股份 3,84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430%。
     综上,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为 35 人,代表股份 1,199,465,672 股,占
总股本的 44.6652%。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公司中小股东
(“中小股东”指持有公司 5%(不含)以下股份的股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及其控制的主体除外)及股东代表共计 3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31794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2725%。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议案11、1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议案5-10、议案12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议案6需逐项
审议通过,本公司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1、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向银行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180 亿元综合授信额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7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8%;反对票为 2,9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2%;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超短期融资券额
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2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3、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短期融资券额度
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中期票据额度的
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股数为 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6.01、发行规模;


                                             3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股数为 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0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股数为 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0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5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9%;反对票为 1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0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9%;反对股数为 1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




                                             4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1%;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6.04、发行债券的交易流通;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5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9%;反对票为 1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0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9%;反对股数为 1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1%;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6.05、债券期限及品种;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股数为 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06、债券利率;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5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9%;反对票为 1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1%;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0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169%;反对股数为 1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1%;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6.07、担保方式;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股数为 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08、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股数为 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09、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偿债保障金专项账户;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7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8%;反对票为 2,9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6
数的 0.0002%;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5,0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股数为 2,9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10、偿债保障措施;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7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8%;反对票为 2,9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2%;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5,0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04%;反对股数为 2,9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6%;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6.11、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股数为 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7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股数为 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拟在北京金融资产交易所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股数为 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
发行债权融资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6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97%;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14,5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35%;反对股数为 3,4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


                                             8
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65%;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 2019 年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07,5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52%;反对票为 58,1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48%;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259,8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61%;反对股数为 58,1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939%;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11、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8,149,386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8903%;反对票为 1,316,286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1097%;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谢小忠先生为第六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49,7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7%;反对票为 15,9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13%;弃权票为 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股数为 7,302,049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
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27%;反对股数为 15,90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73%;弃权股数为 0 股,占参与表决中小股东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9
     13、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与表决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99,465,672 票。同意票为
1,199,452,272 票 , 占 出 席 会 议 所 有 股 东 及 股 东 代 表 所 持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9.9989%;反对票为 3,4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03%;弃权票为 10,000 票,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8%。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金奂佶、楼晶晶律师出席本次大会并发表如下法律意见:
“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
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二月十二日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