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园林:关于召开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2019-02-20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9-027
债券简称:16 东林 01 债券代码:112380.SZ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面值
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所有
本期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
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
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
2016 年 4 月 19 日,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园林”、
“发行人”)发行了“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6 东林 01”,债券代码“112380.SZ”,以下
简称“本期债券”),发行规模 10 亿元,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将到期债
务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东方园林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中国证监会令第 113 号)、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
券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的相关规定、约定,召集“16 东林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召集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时间:2019 年 3 月 6 日(星期三)9:00-11:00
(三)会议召开地点:公司 7 层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及投票方式:现场及电话会议方式召开,记名方式进行投票
表决
(五)债权登记日:2019 年 2 月 27 日(星期三)(以下午 15:00 时交易时间
结束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债券持有人名册为
准);如该日本期债券停牌,则为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
(六)会议审议事项:
议案提出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一名称:《关于“16 东林 01”增加一次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
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一)
议案二名称:《关于调整“16 东林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中利率调整幅度的
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二)
议案三名称:《关于调整“16 东林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时间的议案》
(议案全文见附件三)
(七)出席会议的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6 东林 01”之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因故不能出席的债券持有人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债券持有人。
下述债券持有人没有表决权,且应回避:
(1)债券持有人为持有发行人超过 10%股权的发行人股东;
(2)发行人及上述发行人股东的关联方。
2、发行人聘请的律师;
3、发行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认为有必要出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登记办法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
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如
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
件五)、法人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由负责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债券持
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
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
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
式,参见附件五)、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债券持有人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由委托代理人出席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
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样式,参见附
件五)、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4、登记方式:拟出席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邮件或邮寄等方式将本通知
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六)及相关证明文件,于 2019 年 3 月 5 日 17:00 前
送达下述发行人处,邮寄方式以发行人签收时间为准;
5、联系方式
发行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电子城IT 产业园 104 号楼
联系电话:010-59388394
邮箱:liyao1@orientscape.com
联系人:李垚
邮政编码:100015
6、其他事项
与会债券持有人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三、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采取记名方式现场和电话投票表决(表决票
样式,参见附件四)。
(二)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审议事项表决时,只能投票表示同意、反对
或弃权。未选、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对表决事项作出决议,经超过持有本次未偿还债券面
值总额且有表决权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可生效。
(四)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债券持
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经表决通过后生效,但其中涉及须经相关监
管部门批准的事项,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后方能生效。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公告
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 5 日前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附件一:关于“16 东林 01”增加一次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的议案;
附件二:关于调整“16 东林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中利率调整幅度的议案;
附件三:关于调整“16 东林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时间的议案;
附件四:“16 东林 01”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附件五:“16 东林 01”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授权委托书;
附件六:“16 东林 01” 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参会回执。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16 年面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之盖
章页)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一
关于“16 东林 01”增加一次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综合考虑债券持有人诉求及公司资金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16 东
林 01”拟增加一次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具体情况如
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
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及代码:16 东林 01(112380.SZ)。
4、发行总额:人民币 10 亿元。
5、发行价格(每张):人民币 100 元。
6、债券期限: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
售选择权。
7、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714
号文”核准。
8、债券利率:“16 东林 01”票面利率为 5.78%,在债券存续期限前 3 年保持
固定不变。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16 年 4 月 19 日。
10、付息日:2017 年至 2021 年每年的 4 月 19 日,若投资者在第 3 年末行
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付息日为 2017 年至 2019 年每年的 4 月
19 日,第 3 年的利息连同回售债券的本金一起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
1 个交易日。
11、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1 年 4 月 19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
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的兑付日为 2019 年 4 月 19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
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到期本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兑付日前 1 个交易日。
12、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务有限公司
出具的《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发行的 16 东林 01、16 东林 02、
16 东林 03 及 18 东林 01 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18)100231 号),维持
公司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稳定,维持 16 东林 01 信用等级为 AA+。
13、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4、上市时间和地点:“16 东林 01”于 2016 年 7 月 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交易。
15、债券受托管理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6、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
二、增加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16 东林 01”拟增加一次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具体内容为:
1、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4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1 年的票面
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2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发行人
将于本期债券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
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
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
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
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4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
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公司
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内,
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
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
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
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附件二
关于调整“16 东林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中利率调整幅度的议案
综合考虑债券持有人诉求及公司资金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拟调整
“16 东林 01”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中利率调整幅度,具体情
况如下: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 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 2 年的票面
利率,调整幅度为 0 至 200 个基点(含本数),其中 1 个基点为 0.01%,若发行
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
率不变。
附件三
关于调整“16 东林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时间的议案
综合考虑债券持有人诉求及公司资金情况,为保护债券持有人利益,拟调整
“16 东林 01”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的公告时间,具体情
况如下:
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
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
上调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
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附件四
“16 东林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表决票
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16 东林 01”增加一次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16 东林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中利率
调整幅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16 东林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时
间的议案
债券持有人签名/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名: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表决说明:
1、请就表决事项表示“同意”、“反对”或“弃权”,在相应栏内画“√”,并且对
同一项议案只能表示一项意见;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
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公司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附件五
“16 东林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16 东林 01”(债
券代码 112380.SZ)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对会议
议案的表决权。
表决意见
表决内容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16 东林 01”增加一次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
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的议案
关于调整“16 东林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中利率
调整幅度的议案
关于调整“16 东林 01”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告时
间的议案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
为准,对同一项决议案,不得有多项授权指示。如果委托人对有关决议案的表决
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项决议案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则受托人可自行酌情决定
对上述决议案或有多项授权指示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
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附件六
“16 东林 01”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16 东林 01”
(债券代码 112380.SZ)2019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债券持有人签名/公章:
债券持有人证券账号:
持有债券张数(面值 100 元为一张):
参会人:
联系电话:
2019 年____月____日
(本委托书复印或按此格式自制有效)
本回执请邮寄至以下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电子城IT 产业园 104 号楼,
邮政编码:100015
收件人/联系人:李垚,联系电话:010-59388394
或扫描后邮件至:liyao1@orientscap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