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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东方园林:关于为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1-04-29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21-027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3日召
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为了满足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临汾德兴军”)的生产经营和技改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临汾德
兴军提供不超过1亿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为
最高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该议案获得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至2020年度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
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关
于新增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101)。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临汾德兴军因生产经营的需要,与中关村科技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关村租赁”)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临汾德兴军向中关村租赁申请
1,100万元的融资租赁款,公司为上述融资租赁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签
署了《保证合同》。
    经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可向临汾德兴军提供的担保额
度为10,000万元。本次提供担保前,临汾德兴军可用担保额度为10,000万元,本
次担保后,临汾德兴军可用担保额度为8,900万元。
    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内,无需再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临汾市德兴军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18日
    3、注册地点:山西省临汾市尧都区屯里镇韩村北大街一号
    4、法定代表人:江博新
    5、注册资本:2656.407952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报废汽车
回收、拆解;销售:废金属、旧车回用件;废旧物资回收;闲置设备收购、寄存。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方园林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持股75%,
谷振军持股25%。
    8、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科 目                  2021年3月31日     2020年12月31日
          资产总额                    7,824.60             8,016.55
          负债总额                    7,496.81             7,431.17
             净资产                    327.79               585.38
或有事项总额(包括担保、抵押、
                                         无                   无
      诉讼与仲裁事项)
             科 目                   2021年1-3月           2020年度
          营业收入                     463.54              2,695.83
          利润总额                     -257.86             -447.09
             净利润                    -257.59             -434.16
    (注:上述财务数据中2020年12月31日数据经审计,2021年3月31日数据未
经审计。)
    9、经核查,临汾德兴军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额度:不超过1,100万元
    3、担保期限:为主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人的所有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4、风险控制措施:
    (1)临汾德兴军以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
    (2)临汾德兴军为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230,136.77万元,占2020年
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9.30%,占2020年末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的5.07%,全部为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
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