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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大集团: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4-16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9-005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19 年 4 月 13 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
齐振雄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4 月 3 日以专人递送、传真、电子
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应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三人,公
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
议:


       一、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
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
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
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06。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
的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
设及运行情况。
    《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核,2019 年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审议程序合法;关
联交易公平、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19 年日
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7。


    五、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因公司部分激励对象离职或解除劳动关系、2018 年度个人业绩考核不合格,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16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规定,同意公司对该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且未达解
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1。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股权激
励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议案》。
    经核实,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规定的首次授予
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均已满足解锁条件。
    监事会对《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的首次授予第二个解
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后,公司《2016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1,220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及 317 名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以及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且业绩考核均合格,满足公司《201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修订稿)》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锁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锁期
的解锁条件,同意激励对象在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锁期内解锁。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权激励
计划符合解锁条件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13。


    七、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会计政策变更的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
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规定,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本次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
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
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9-014。
    八、以 3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广东
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经审核,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
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
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确定的持有人均为公司员工,符合《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
持有人条件,符合《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
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
有效。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草案)》
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广
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核心团队员工持股计划之三期计划(草案)摘要》详见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19-015。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 O 一九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