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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大集团: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0-09-29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0-084
债券代码:128102           债券简称:海大转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控股股东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薛华先生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
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灏投资”)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书》,获悉截至 2020 年 9 月 25 日,海灏投资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和权益分
派、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8102,债券简称:海大转债,以下简称
“海大转债”)持有人转股、海灏投资参与转融通出借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等原因,
导致海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由 61.29%减少至 56.12%,累计减少 5.17%。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2013 年 12 月 5 日前次权益变动报告时,公司总股本 106,113.50 万股,其
中海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65,042.1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61.29%;
    2、2013 年 12 月 5 日至 2015 年 6 月 17 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自主行权,公司总股本增加 2,258.66 万股。
    3、2015 年 3 月 4 日,公司向《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限制性股票 1,439.50 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1,439.50 万股。
    4、2016 年 6 月 25 日,公司实施了 2014 年年度权益分派,以总股本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海灏投资持有公司股份增
加至 91,058.94 万股。
    5、2016 年 2 月 25 日至 2018 年 6 月 19 日,因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原因,公司累计回购注销其已获
授且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758.59 万股,公司总股本减少 758.59 万股。
    6、2016 年 4 月 28 日至 2019 年 3 月 1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自主行权 876.26 万份,公司总股本增加 876.26 万股。
    7、2017 年 3 月 13 日,公司向《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028.32 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4,028.32 万股。
    8、2017 年 12 月 8 日,公司向《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430.80 万股,公司总股本增加 430.80 万股。
    9、2018 年 4 月 19 日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因公司《201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离职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等原因,公司累计回购注销其已获授
且未达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 294.20 万股,公司总股本减少 294.20 万股。截至
2020 年 6 月 19 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58,018.92 万股。
    10、2020 年 8 月 25 日始海灏投资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截至 2020 年 9
年 25 日,海灏投资通过证券交易所平台出借的公司股份余额为 1,348.22 万股。
    11、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东
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5
号)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了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
码:128102,债券简称:海大转债),“海大转债”自 2020 年 9 月 25 日起可转换
为公司股份。2020 年 9 月 25 日,“海大转债”持有人共计转股 18,413,081 股,公
司总股本增加至 1,598,602,268 股。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 897,107,159 股,
持股比例为由 61.29%减少至 56.12%。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海灏投资仍为公司控股股
东;亦不会对公司治理机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业务规则等
规定以及相关承诺的情形。
    3、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
义务人已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 O 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