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019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2 月 3 日 14:30 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 万博四路 42 号海大大厦 2 座 8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已 于 2021 年 1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3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2 月 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44 名,代表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968,757,340 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以下简称“股份总数”)1,657,644,202 股的 58.4418%;其中现场参与表决 的股东 14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882,638,763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246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 30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86,118,577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1952%。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 他股东)41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06,685,737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 6.4360%。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份 0.21%,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 购股份。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薛华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部分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均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5 个议案,其中《关于 2021 年对外担保的议案》为特别 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 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68,757,34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06,685,73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2、关于2021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67,674,027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8882%;1,083,313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118%;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05,602,424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846%;1,083,313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54%;无弃权票。 3、关于2021年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64,481,608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9.5586%;1,575,709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1627%;2,700,023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0.2787%。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02,410,005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9922%;1,575,709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770%;2,700,023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08%。 4、关于2021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68,757,340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06,685,737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5、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59,404,131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0345%;9,353,209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9655%;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97,332,528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29%;9,353,209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71%;无弃权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 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事项以及 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二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