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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大集团: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1-12-31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1-112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
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1 年 12 月 30 日 14:30 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南村
镇万博四路 42 号海大大厦 2 座 10 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已于 2021 年 12 月 14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30 日 9:15 至 2021 年 12 月 30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参与表决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108 名,代表公司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 1,034,138,244 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以下简称“股份总数”)1,650,888,953 股的 62.6413%;其中现场参与表
决的股东 22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884,688,801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5886%;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表决的股东 86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149,449,443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0527%。参与表决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
他股东)106 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69,848,441 股,约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10.2883%。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
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份 0.6184%,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回购股份。
    受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影响,部分公司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出席
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以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3 个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
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通过。
    1、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27,760,511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
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33%;363,723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2%;6,014,01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15%。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63,470,708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2450%;363,723 股
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41%;6,014,01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408%。


    2、关于进行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984,563,598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95.2062%;49,574,646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4.7938%;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20,273,795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8124%;49,574,646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876%;无弃权票。


    3、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1,034,138,244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169,848,441 股同意,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视频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
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认为:公
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审议
事项以及现场会议的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上海市瑛明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