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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大集团: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2022-10-28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088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占用额的背景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0日召开的第
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2022年5月9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2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包括控股子公司,下
同)2022年以自有资金最高不超过42亿元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其中,以最高不超
过人民币15亿元保证金(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投资商品期货交易所挂牌
交易的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的期货和期权合约;以最高占用额不超过人民币27
亿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2022年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1。
    2022年以来,受国际货币政策影响,人民币及其他非美货币汇率波动较大。
为进一步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2022
年境外业务、进口采购、国际融资贷款等外汇业务金额、周转期限以及谨慎性预
测原则,公司拟调增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2022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的第六
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2022年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由最高占用额不超过27亿元调整至最高
占用额不超过47亿元,用于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所需保证金最高占用额15亿元
不变。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后2022年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品种:外汇套期保值是指远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套期保值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
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
用交易。结合资金管理要求和日常经营需要,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包括以
下业务:远期结售汇业务、外汇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业务或上述各产品组合业
务。
    2、拟投入的资金金额:2022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任何时点的最高占用额
不超过47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3、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4、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1、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在汇率或利率行情走势与预计发生大幅偏离的情
况下,公司锁定汇率或利率成本后的成本支出可能超过不锁定时的成本支出,从
而造成潜在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
由于内控制度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客户或供应商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
款期内收回,或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后延,均会影响公司现金流量情况,从而可
能使实际发生的现金流与操作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期限或数额无法完全匹配。
    4、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手违反相关法律制度可能造成
合约无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付汇期和金额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交易,
合理采用外汇套期保值等工具来锁定公司成本及费用等。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
相关管理制度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进行审批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
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
    3、公司已制定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
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该制度符合监管
部门的有关要求,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所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4、公司证券部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
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
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
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
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运用外汇套期保值工具降
低汇率风险及财务费用,控制经营风险,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已制定《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通过
加强内部控制,落实风险防范措施,为公司从事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制定了具体
操作规范,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最高占用额。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