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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海大集团: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12-13  

                        证券代码:002311               证券简称:海大集团               公告编号:2022-101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拟对产业链养殖

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担保或反担保,额度不超过273,500万元(含本次授

权生效之日已发生未到期担保余额),其中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提

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223,500万元,其他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17%。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公 司 对 养殖 户 和 经 销商 等 合 作 伙伴 提 供 担 保的 余 额 为

74,341.89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了缓解公司产业链部分优质养殖户、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资金周转困难,

加强其与公司的长期合作,促进合作伙伴与公司的共同进步,进一步做大做强公

司主营业务,公司于2022年12月1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为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融资提供不超过273,500万元担保或反担

保,该担保额度包括新增及在执行拟展期或续期的担保。

    以上担保额度为最高担保额度,授权期内任一时点公司对养殖户和经销商等

合作伙伴的担保余额不能超过最高担保额度;担保额度在授权期内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额度授权有效期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授权生效
之日起,公司以前年度审议通过的对产业链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未使用的

担保额度授权相应终止。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外提供担保事项

    (一)担保人、被担保人及担保额度

    1、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子公司广州海银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银担保公司”)和其他子公司。

    2、被担保人均为与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

伴,并经由公司严格审查和筛选其资质后确定,整体风险可控。被担保对象与公

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3、被担保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等的融资专门用于采购公司产品等。

    4、担保额度为不超过273,500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担保人                 担保额度(万元)

    1      海银担保公司                                         223,500

    2      其他子公司                                            50,000

                    合计                                        273,500

    5、担保方式包括为合作伙伴的融资直接向金融机构等提供担保;以及第三

方农担公司为合作伙伴向金融机构等融资提供担保后,子公司为合作伙伴向第三

方农担公司提供反担保。
    6、公司实际担保金额、期限等以担保合同为准。



    (二)风险防范措施

    1、被担保对象是经公司严格筛选后向金融机构等推荐的,且与公司保持良

好业务关系,具有较好信誉和一定偿还能力的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
    2、反担保业务是控股子公司在第三方农担公司对公司养殖户及经销商向金

融机构融资采购公司产品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向第三方农担公司提供不超过借款

人融资金额40%的反担保,风险可控。

    3、被担保对象需完善征信,并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减少公司的担保风险。

    4、借款人在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账户用于贷款发放与归还,同时该账户融资

资金仅用于向公司采购饲料、其他购销或租赁等业务往来,保证了公司销售回款

或其他款项的回收。

    5、借款人发生逾期的情况下,公司有权将借款人的相关款项(包括但不限

于预付货款、销售返利和押金)代为用于偿还借款人逾期贷款本息。

    6、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对借款人筛选、贷前授

信额度评估、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

作了规定。公司定期或不定期现场检查借款人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若出现

风险预警情况,马上报告责任部门,启动风险防控措施。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优质养殖户、经销商等合作伙伴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发

挥公司产业链优势,促进合作伙伴与公司共同进步与发展,该担保事项的财务风

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优质养殖户、经销商等合作伙伴融资提供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正

常生产经营的需要,被担保对象均为与公司控股子公司保持良好合作关系的优质

养殖户或经销商,风险可控,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

次担保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为优质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具有良好信用记录和偿债能力,风险

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转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提供

担保余额为74,341.89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4.67%;连同本次审议通

过的新增额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养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的担保额

度为347,841.89万元(其中海银担保公司开展正常对外担保业务额度为290,274.23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1.83%。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子公司为养

殖户和经销商等合作伙伴担保逾期1,103.65万元。

    除上述担保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合并报表外主体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 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