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海大集团:海大集团: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04-06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证上
[2022]13 号)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广
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
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并对有关情况进行了详细了解,经讨论后
对相关事项发表以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与薛华先生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条款
及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及规范
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
形。我们同意将该关联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二、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
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延长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主要
是为确保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顺利推进,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独立董
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桂建芳                               何建国




刘运国




                                                     2023年 4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