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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普利特:关于公司与恒信华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2021-01-19  

                        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2021-003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恒信华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框架性协议,属于合作双方的意向性约定,旨在确
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开展战略合作的指导性文件,未涉及具体金额,
因此本次协议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


   一、协议概述

   2021 年 1 月 3 日,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华
业”)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周文先生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旨在通过本次转让,引进恒信华业作
为上市公司战略投资者,以上市公司为平台,共同发展电子新材料事业。
   2021 年 1 月 18 日公司与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于战略共识
和友好协商签署本《战略合作协议》。
   近年来,上市公司积极拓展电子新材料的相关业务,开发出了一系列应用于高频高
速通信、新型消费终端、新能源汽车等相关的电子新材料产品。公司在 ICT 领域的上游
高端新材料进行了战略布局,将重点关注和把握“电子新材料领域”发展的战略性机遇。
   恒信华业旗下多支基金以战略投资的方式在 5G 技术产业链上下游形成布局,已投
资多家新材料、半导体、通信器件、消费电子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
和产业资源,是 ICT 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投资机构。
   随着 ICT 行业“进口替代”战略进一步向上游材料延伸,随着新能源汽车自动化和
智能化带来的新型材料的创新机遇,恒信华业与上市公司在 ICT 领域将具有广阔的战略
合作前景。
   双方将依托恒信华业在 ICT 领域的丰富投资经验和产业资源和上市公司在新材料
产业的长期积累,将在 5G 通信设备、新型消费终端、智能汽车、半导体等相关的上游
材料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将秉承着上市公司“聚焦材料科技,创
新绿色未来”的产业使命,携手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新材料”平台,更好地为上市
公司与员工、股东与社会创造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协议签署无需提交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
                             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                     2,500万元
法定代表人                   吴昊
成立日期                     2014年10月29日
经营期限                     2014-10-29至长期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以任何方式公开募集及发
                             行基金、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及发行基金管理业务);股
                             权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财务管理咨询(以
                             上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19596774K

    (二)、股权架构
   恒信华业的实际控制人为吴昊,其中吴昊持有 45%的股权、陈缨持有 35%的股权、
平潭华业聚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20%的股权。

    (三)、关联关系
   恒信华业与普利特实际控制人周文先生于 2021 年 1 月 3 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周文先生将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合计持有的公司 42,252,597 股无限售流通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5.00 %)转让恒信华业管理的“华业战略二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华业
战略三号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
恒信华业及其一致行动人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人。


   三、本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双方
   甲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
   乙方:深圳市恒信华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信华业”或“战略
投资者”)

   (二)、战略投资者与上市公司的协同
   1、电子新材料的发展将迎来重要的战略性机遇
   近年来,上市公司积极拓展电子新材料的相关业务,特别是 5G 应用等领域的新机
会,开发出一系列应用于高频高速通信、新型消费终端、新能源汽车等相关的电子新材
料产品,在 ICT 领域的上游高端新材料进行了战略布局。
   随着 5G 通信、5G 终端、智能汽车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的核心应用日趋成熟,终
端侧的需求将向上游强力拉动新材料学科的发展,催生新的技术浪潮。与此同时,伴随
着大国科技竞争白热化,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的产业 指引下,上游材料的
“卡脖子”问题已经成为打通我国产业链闭环的重要瓶颈,核心材料的“国产替代”已
经迫在眉睫。
   得益于多年来在新材料领域的持续聚焦、深耕细作、厚积薄发,上市公司将迎来作
为 ICT 产业基石——“电子新材料领域”发展的战略性机遇。
   2、恒信华业是专注于 ICT 领域的专业战略投资机构
   恒信华业业务主航道高度聚焦在以 5G 技术为代表的“云、管、端”产业链,旗下
多支基金以战略投资的方式在产业上下游形成布局,已投资多家新材料、半导体、通信
器件、消费电子等领域的龙头企业,具有丰富的投资经验和产业资源,是 ICT 领域具有
一定影响力的专业投资机构。
   战略投资者一方面具有深厚的 ICT 产业经验、资源,和较完善的产业布局,能够为
上市公司在该领域的业务发展提供战略支撑;另一方面,战略投资者对行业的发展规律
和经济周期具有深刻理解,助力上市公司以创造价值为导向,实现资本市场的稳健成长。
此外,战略投资者已经形成一套全方位的投后管理框架,贯穿投后管理全流程,在战略
规划、供应链及市场体系建设、运营管理、资本运作等方面具有行业领先经验和成功实
践,致力于提高上市公司经营质量和内在价值,谋求双方长期共同战略利益。
   截止本协议签署日,恒信华业及其相关主体的被投企业中,共有 31 家为 ICT 产业链
公司,并与恒信华业长期保持紧密沟通和友好协作,包括武汉凡谷(002194.SZ)、思瑞
浦(688536.SH)、比亚迪半导体、纳芯微等 ICT 产业链知名企业。其中,在电子新材料
领域,恒信华业及其相关主体控股了 1 家企业,投资了 7 家企业,覆盖了光刻胶、半导
体设备的关键材料、电子导热材料、电磁屏蔽与吸波材料、第三代半导体材料、5G 天
线材料、石墨烯等电子新材料的主要领域,具备产业资源导入与整合能力。
   3、双方具有重要的战略协同价值
   上市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及未来发展前景,符合战略投资者的投资布局理念及投资
标准。上市公司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助于上市公司实现战略业务布局、加快产品应用落地、
优化治理结构、增强资本运作能力等价值。 具体包括:
   (1)市场资源与渠道的协同
   恒信华业在 ICT 产业链具有广泛投资布局,被投企业中的通信器件、半导体、消费
电子终端等领域,是电子材料的下游应用客户。战略投资者将推动相关企业与上市公司
建立深入的合作关系,同时,上市公司也将充分利用汽车产业的资源,协助战略投资者
及其被投企业在汽车电动化、智能化的产业布局。
   (2)推进产业链合作、加快技术应用落地
   双方各自在上游原材料领域(如导热粉体领域)、新型电子材料领域(如 LCP 领域)
的布局,具有产业的强相关性,通过技术合作、产业链合作等联动,将有利于打造完整
的产业链条,加快上市公司技术应用的落地、促进行业发展。
   (3)增强资本运作能力
   回溯全球知名材料企业的发展史,能够充分利用资本平台、兼并收购相关材料企业
并加以整合,通常也是其重要的发展手段。双方合作将有助于上市公司在信息通信领域
的实现 “外延”与“内生”的同步增长,将进一步巩固上市公司的行业龙头地位。

   (三)、合作方式
   1、发展战略层面
   上市公司当前已经明确了在电子新材料应用领域的战略布局,将通过“内生+外延”
的方式,快速实现在高端电子材料领域的突破。电子材料作为 5G 通信、电子制造业、
智能汽车、半导体的根基,高端产品的国产化率非常低,制约着行业发展。新一轮的“国
产替代”正在从半导体设计、电子器件,延伸到上游关键材料和设备领域的替代。上市
公司依托在材料领域数十年的深厚积累和应用实践,正处于 ICT 领域高端电子材料国产
化的战略性机遇窗口。
   基于双方的战略互信,战略投资者与上市公司将在发展战略层面展开多维度合作,
包括但不限于:(1)、依托战略投资者在通信行业的产业资源、经验和投资网络,协助
和支持上市公司拓展核心客户,助力公司产业转型升级和规模扩张;(2)、为上市公司
在 ICT 赛道的发展决策提供信息支持,助力上市公司抓住该领域的战略性机会和实现前
瞻性布局;(3)、与战略投资者的已投公司形成“产业协同机制”,在上下游资源共享、
技术交流合作、产业协同发展等方面共同促进。双方的协调互补有利于长期共同战略利
益。
   2、业务经营层面
   上市公司在 ICT 领域的业务规划与战略投资者在该领域的专业背景和投资布局具有
高度的契合性和互补性。双方将在业务经营层面展开多维度合作,包括但不限于:
   (1)共同发展和布局新能源汽车电子材料领域
   近年来,在能源安全、政策红利、技术进步等因素的共同推动下,新能源汽车行业
获得了飞速发展,新能源汽车很可能将开启一个全新的时代。
   汽车的电动化、智能化演进,使汽车不再仅仅是传统的交通工具,而是融合了新的
通信技术、电子信息技术,未来汽车将是传统汽车与信息终端的融合体。上市公司在汽
车领域的多年沉淀,与战略投资者对信息通信行业的深刻理解,将使双方优势互补,通
过对新能源汽车相关新型材料的产品规划与提前布局,抓住产业发展的时代机遇。
   (2)进一步聚焦优质客户,加强中高端产品的规划布局
   上市公司在中高端电子材料产品已经有了多年的深耕与布局,依托战略投资者在 ICT
行业的产业资源、经验和网络,将有助于快速突破优质客户和头部客户,快速将技术优
势转化为市场优势。
   上市公司大力发展的 LCP 产品是通信电子行业的核心材料之一,双方合作将有利于
打通从树脂合成,到薄膜和纤维,以及下游 FCCL、FPC、PCB 应用的完整应用产业链,
拓展上市公司 LCP 产品在 5G 等高频高速高通量通信领域的国产自主应用,实现上市公
司 LCP 产品在国内头部客户的竞争优势。
   双方将共同讨论并推动以下工作规划及实施:(a)根据产业发展规划,共同搭建 LCP
树脂合成、薄膜、纤维等上下游业务板块的运营架构、市场开拓计划、应用研究、商业
投资机会等。(b)加强 LCP 业务团队建设。
   通过 LCP 材料的发展契机,双方将进一步合作建立发展中高端电子材料的产品路标
规划的机制,共同推进与头部优质客户的技术研发合作深度,共同发展面向核心大客户
的市场拓展能力。
   (3)共同打造平台级的新材料公司
   基于材料行业细分品类繁多的客观因素,纵观全球材料企业龙头的发展史,外延式
的并购是其发展的重要推力。上市公司多年来聚焦主业、聚焦内生式增长,不断改善和
提升经营管理,已经成为国内高分子新材料产品及其复合材料领域的龙头企业。当前,
全球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国内企业正迎来跨越式增长、向国际化巨头转型的重要机
遇期。
   上市公司稳定的治理结构、成熟的海外并购经验、开放的企业文化,都有助于通过
并购实现进一步的扩张。战略投资者将助力上市公司拓宽渠道、进一步打开视野,抓住
当前有利时机,依托战略投资者的投资经验和渠道,积极寻找、筛选和储备上市公司上
下游的投资并购标的,共同打造平台级的新材料公司。
   (4)充分沟通,建立紧密的合作与协调机制
   双方将组建联合工作组,以便于加强沟通,并将依托各自的优势资源,每月举行定
期会议,就双方的具体业务需求、产业发展情况等进行定期讨论。战略投资者将及时向
公司共享 ICT 产业链的行业相关信息、投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潜在业务需求、产业趋
势变化等。
   双方管理层将于每季度召开战略合作沟通会,及时跟踪落实战略合作推进的相关事
宜。恒信华业定期或不定期举办的“行业交流会议、投后 CEO 峰会”等将成为上市公司
加深行业了解、积累行业资源的重要窗口,同时也是上市公司进行品牌宣传和行业推介
的重要渠道。
   3、公司治理层面
   战略投资者在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签署完成 2021 年度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过
户办理之后(以下简称“股权转让”),乙方即有权向甲方提名 1 名董事候选人,经上市
公司履行必要审议程序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甲方将尽力促成该等议案获得甲方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战略投资者将依法行使表决权、提案权等相关股东权利,合理参与上市公司治理,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通过提名董事人选,协助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进行决策,
优化企业治理结构,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最大化,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此外,战略投资者拥有来自华为、中兴、腾讯、美的、汉高、3M、上汽、中金等行
业优秀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团队。依托先进的管理思想和经营理念、成功的战略投资实践
经验,战略投资者将为上市公司优化治理、改善经营提供支持。一方面,在关键经营决
策上提供专业、合理、有价值的建议;另一方面,其高质量的人才网络,能够持续高效
为上市公司推介优质、对口的高阶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竞争力。

   (四)、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前述合作期满,除非一方以书面形式提
前三十日通知对方不再续签,则本协议自动延续十二个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市公司与恒信华业在 5G 通信设备、新型消费终端、智能汽车、半导体等相关的
上游材料领域建立全面、深入的战略合作关系。在符合上市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的基础
上,积极调动各方资源,推动上市公司在电子新材料领域的产业升级和业务拓展,实现
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有效提升。
    本协议的签署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双方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是框架性协议,属于合作双方的意向性约定,旨在确
立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该协议实施过程中,具体实施内容和实施过程存在不确定
性,同时本协议未涉及具体金额,因此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暂无法估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1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