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4 证券简称:普利特 公告编号: 2023-044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3年4月19日,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的议 案》。为满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同意为子公司提供人民币213,071.68万元(其中 207,500.00万元人民币,800万美元;800万美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9646折合 人民币约5,571.68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 保55,000万元,为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为WPR Holdings LLC 提供担保5,571.68万元,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6,500万元,为江苏海四达 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公司控股孙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为 公司合并范围内控股孙公司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元。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担保人名 被担保人名称 公司持股比例 拟担保金额 称 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 100%股权 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 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 100%股权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上海普利特 不超过 800 万美元的内保外贷 复合材料股 WPR Holdings LLC 间接持有 100%股权 (折合人民币 5,571.68 万元) 份有限公司 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直接持有 79.7883%股权 不超过人民币 146,500 万元 海四达电源(公司持有海四达电源 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 79.7883%股权)直接持有 100%股权 江苏海四达 海四达电源(公司持有海四达电源 动力科技有 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不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 79.7883%股权)直接持有 100%股权 限公司 -1- 上述担保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1、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嘉兴工业园区永叙路558号 法定代表人:蔡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柒亿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性能改性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 计算机及软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技术开 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从事进出口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41,430.73万元,负债总额 56,413.22万元,净资产85,017.51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370,380.12万元,利润总额 3,869.58万元,净利润4,668.34万元。 2、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1日 注册地点:重庆市铜梁区蒲吕工业园区龙云路18号 法定代表人:蔡莹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亿万元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高分子塑料复合材料;销售:汽车配件、计算机及软 件、机电设备、环保设备、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金属材料;化工材料领域内的 “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及货物进出口。(以上经营范 -2- 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审批前不得经 营)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47,962.99万元,负债总额12,262.01 万元,净资产35,700.9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75,891.87万元,利润总额371.49万元, 净利润528.88万元。 3、WPR Holdings LLC 成立日期:2009年3月11日 注册地点:520 Kingsbury Highway, Johnsonville, South Carolina 29555 法定代表人:周文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6,515.14万美元,负债总额1,520.65 万美元,净资产4,994.49万美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9,918.47万美元,利润总额470.91 万美元,净利润514.23万美元。 4、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1994年10月28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306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28,346.00万元 经营范围:电池及电池组(含新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电池组)、电 池材料、电池零部件、电池设备、电池仪器仪表、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生产、销售和租 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及售后服务;电源设备、通信 设备、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 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 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一般项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 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直接持有79.7883%的股权。 -3-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239,667.72万元,负债总额 151,388.99万元,净资产88,278.7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67,004.44万元,利润总 额14,742.04万元,净利润14,045.59万元。 5、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8年08月22日 注册地点:启东市汇龙镇牡丹江西路2288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30,000万元 经营范围:动力科技领域内技术研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动力电池、仪器仪表制 造、销售、租赁,自营和代理一般经营项目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11,977.95万元,负债总额 79,050.93万元,净资产32,927.02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66,365.31万元,利润总额 1,450.18万元,净利润2,077.86万元。 6、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0年11月02日 注册地点:江苏省启东市华石路800号 法定代表人:陈刚 注册资本: 3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机械设备及配件、五金工具、机电设备制造、销售。(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直接持有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2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1,685.73万元,负债总额1,053.43万 元,净资产632.29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4,288.43万元,利润总额135.76万元,净利 润139.19万元。 -4- 三、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及贷款提供担保 担保方: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WPR Holdings LLC、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担保金额:人民币213,071.68万元(其中207,500.00万元人民币,800万美元;800万 美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6.9646折合人民币约5,571.68万元)。具体如下: 1、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5,000万元,包括: (1)为浙江普利特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20,000万 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浙江普利特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20,000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浙江普利特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 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为浙江普利特向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万元 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为浙江普利特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5,000 万元提供担保, 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2、为重庆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包括: (1)为重庆普利特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 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WPR Holdings LLC申请的800万美元(800万美元按照2022年12月31日即期汇率 6.9646折合人民币约5,571.68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授信期限届满且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 4、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6,500万元,包括: (1)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启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5,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 (2)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3)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9,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4)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7)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市支行申请的综 合授信额度2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8)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9)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 综合授信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0)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江苏张家港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 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1)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18,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2)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3)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 授信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4)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6,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5)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东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10,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6- (16)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8,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17)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 额度7,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5、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包括: (1)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 请的综合授信额度3,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二)控股孙公司为合并范围内孙公司提供担保 担保方: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 为启东明辉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向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 1,0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在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对象,均是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 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公司同意为其提供担保。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 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 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独董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担保的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孙)公司,为满足业务发展对 资金的需求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本次银行综合授信将有利于其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目前,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对外担保审批权限和程序,能有效防范对外担保风险。 上述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担保事项。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7- 本次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213,071.68万元,占公司2022年底 经审计净资产的68.55%,其中为浙江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5,000万元,为重庆 普利特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为WPR Holdings LLC提供担保5,571.68万元, 为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46,500万元,为江苏海四达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提供 担保3,000万元。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合计对外担保实际余额为100,363.17万元,占公司2022年经审计 净资产的32.29%。 截至本担保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 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普利特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4 月 20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