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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得利斯: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2018-04-28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8-02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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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思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瑞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袁丽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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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66,232,445.72         399,942,563.59               41.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9,848,418.23             7,720,070.33              27.5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9,602,910.58             3,472,665.24              176.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13,151,702.83         -14,920,295.79               -11.85%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20                  0.014                  42.86%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20                  0.014                  42.86%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74%                  0.58%                  0.16%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651,230,252.97       1,667,980,943.02              -1.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36,840,988.34       1,326,992,570.11              0.74%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
                                                                         47,000.01
       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264,021.49

       减:所得税影响额                                                  65,414.10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9.75

       合计                                                             245,507.65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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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27,197                                                                   0
                                                        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1.68%      259,440,000                     质押              234,477,273

庞海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97%      105,280,000

李晓东                   境内自然人             0.36%        1,814,600

谭芳                     境内自然人             0.24%        1,212,228

杨席席                   境内自然人             0.23%        1,179,601

张国庆                   境内自然人             0.22%        1,121,100

钟惠芬                   境内自然人             0.21%        1,064,323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鑫金十一号证券投资集合   境内非国有法人         0.20%        1,011,300
资金信托计划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
                         境内非国有法人         0.19%         937,800
任公司

杜瑞良                   境内自然人             0.18%         893,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                                                       259,4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9,440,000

庞海控股有限公司                                                             105,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280,000

李晓东                                                                         1,814,600   人民币普通股          1,814,600

谭芳                                                                           1,212,228   人民币普通股          1,212,228

杨席席                                                                         1,179,601   人民币普通股          1,179,601

张国庆                                                                         1,121,100   人民币普通股          1,121,100

钟惠芬                                                                         1,064,323   人民币普通股          1,064,323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鑫金十一号证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1,011,300   人民币普通股          1,011,300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937,800    人民币普通股            937,800

杜瑞良                                                                          893,000    人民币普通股            89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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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郑和平先生持有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 90.28%、庞海控股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两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

                                                            谭芳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持有公司 591,9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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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47.37%,主要原因系收到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2、报告期末,预付账款较年初增加109.21%,主要原因系预付原料款增加所致。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16.69%,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肉牛项目工程款项所致。
4、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49.94%,主要原因系本期应交所得税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营业总收入较去年同期增长41.58%,主要原因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营业成本较去年同期增长44.53%,主要原因系本期销量增加所致。
7、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265.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理财收益减少所致。
8、报告期内,资产减值损失较去年同期增加231.5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9、报告期内,营业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168.54%,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入增加所致。
10、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92.76%,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收到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较去年同期增加34.84%,主要原因系本期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1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较去年同期增加33.04%,主要原因系本期购入原辅材料支付的货款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增加30.06%,主要原因系本期支付肉牛项目
工程款项所致。
14、报告期内,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较去年同期下降39.17%,主要原因系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11月5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预案》,并于2015年11月17日披露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
函》(【2015】第24号)相关要求完善后的《重大资产购买及增资预案(修订稿)》。在此后推进过程中,由于相关工作未能按
时完成,以致未能实现合同中的相关约定:即在2016年6月30日前完成相关交易,双方终止了原合同。截至报告披露日,公
司与交易对方就交易事项及新的合作协议进行进一步的磋商和商谈,并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
推进情况及时进行公告。
    2015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签署<托管协议>的议案》。双方约定,
公司需要支付500万澳元保证金。公司于2015年10月27日支付。2016年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同意公司签署<延期函>的议案》。《延期函》中约定公司向Yolarno支付600万澳元预付款。公司于2016年3月2
日向Yolarno支付预付款600万澳元。
    根据项目的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则要求,公司分别于2015年10月20日、2015年10月27日、2015年11月3日、2015年11月10
日、2016年7月5日、2016年7月7日、2016年9月23日、2016年10月25日、2016年11月26日、2016年12月26日、2017年1月26
日、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25日、2017年4月26日、2017年5月27日、2017年6月26日、2017年7月27日、2017年8月26日、
2017年9月30日、2017年10月28日、2017年11月25日、2017年12月30日、2018年1月27日、2018年2月24日、2018年3月31日披
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2015-049、2015-053、2015-058、2016-031、2016-032、
2016-046、2016-050、2016-060、2016-064、2017-006、2017-013、2017-016、2017-027、2017-035、2017-038、2017-040、
2017-050、2017-061、2017-065、2017-066、2017-068、2018-001、2018-002、20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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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重要事项概述                            披露日期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2018-001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 年 01 月 27 日
         展情况的公告                                                              2018-001 号公告

         2018-002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 年 02 月 24 日
         展情况的公告                                                              2018-002 号公告

         2018-006   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18 年 03 月 31 日
         展情况的公告                                                              2018-006 号公告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   履
                                                     承诺                                                             诺   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类型                                                             期   情
                                                                                                                      限   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司第一大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承诺,自本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
                                                             公司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履行完毕。(2)
                                                             公司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
                                                             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
                                                             他人管理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和庞
                                     (1)公司第一
                                                             海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也不由该两公司回购
                                     大股东诸城同
                                                             其所持股权;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
                                     路人投资有限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间接                      严
                                     公司(2)公司                                                         2008 年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                                 持有的股份。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所持                 长   格
                                     实际控制人郑                                                          03 月 19
诺                                                           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和庞海控股有限公司                 期   履
                                     和平先生(3)                                                         日
                                                             的股权分别不超过其所持该两公司股权的                          行
                                     公司董事、监
                                                             25%,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间
                                     事、高级管理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
                                     人员
                                                             内,不转让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和
                                                             庞海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其间接持有的发行
                                                             人股份。(3)原董事郑镁钢、董事于瑞波、原
                                                             监事王永功、原董事兼财务总监杨松国、董事
                                                             兼生产研发总监郑洪光、原董事会秘书王潍海,
                                                             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其任
                                                             职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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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该公司股权的 25%,
                                                        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及
                                                        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股权激励承诺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毕的,应当详
细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     不适用
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对 2018 年 1-6 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8 年 1-6 月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00%    至                            33.98%
  变动幅度

  2018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96    至                               150
  变动区间(万元)

  2017 年 1-6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11.96
  (万元)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18 上半年各业务板块经营情况良好,业绩将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五、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六、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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