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30 证券简称:得利斯 公告编号:2019-04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 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 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郑思敏、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瑞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 管人员)袁丽丽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1,905,329,136.89 1,794,212,858.82 6.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37,720,186.81 1,330,978,150.82 0.51% 本报告期比上年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同期增减 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550,162,095.27 10.43% 1,664,549,151.33 13.1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453,917.63 12.76% 6,742,035.99 24.7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846,666.65 46.87% 5,344,182.96 115.80%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6,741,200.24 169.37% 23,187,446.12 200.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089 12.66% 0.0134 24.0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089 12.66% 0.0134 24.0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34% 13.33% 0.51% 24.39%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处置机器设备、车辆等固定资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326,715.06 产产生的损失;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1,280,320.06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502,912.38 采购质量扣款等; 减:所得税影响额 35,527.3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3,136.96 合计 1,397,853.03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30,750 0 股股东总数(如有)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件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46.66% 234,240,000 质押 232,440,000 庞海控股有限公司 境外法人 20.97% 105,280,000 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 境内非国有法人 5.02% 25,200,000 李红杰 境内自然人 0.88% 4,430,000 方宏忠 境内自然人 0.35% 1,732,524 叶易鑫 境内自然人 0.26% 1,322,200 张国庆 境内自然人 0.24% 1,186,000 谭芳 境内自然人 0.21% 1,034,428 王显宏 境内自然人 0.19% 953,600 陶伟 境内自然人 0.19% 950,000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 234,24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34,240,000 庞海控股有限公司 105,280,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5,280,000 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司 25,200,000 人民币普通股 25,200,000 李红杰 4,430,000 人民币普通股 4,430,000 方宏忠 1,732,524 人民币普通股 1,732,524 叶易鑫 1,322,200 人民币普通股 1,322,200 张国庆 1,186,000 人民币普通股 1,186,000 谭芳 1,034,428 人民币普通股 1,034,428 王显宏 953,600 人民币普通股 953,600 陶伟 950,000 人民币普通股 950,000 4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郑和平先生持有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 90.28%、庞海控股有限公司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100%的股权,两公司属同一控制人控制。 谭芳通过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 前 10 名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情况说明(如有) 382,6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财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70.69%,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所致。 2、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898,318.67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参股孙公司山东聚利食品有限公司、参股孙 公司山东宾得利食品销售有限公司、参股子公司潍坊鲜得利冷链物流有限公司所致。 3、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减少59.17%,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肉牛加工项目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所致。 4、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170.48%,主要原因系报告期肉牛加工项目预付土地项目款所致。 5、报告期内,短期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38.46%,主要原因系报告期短期借款增加所致。 6、报告期内,其他应付款较去年同期增加71.5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吉林生品扶贫资金增加、工程设备款尾款未付、计提 的商超费用所致。 7、报告期内,财务费用较去年同期增加1,527.2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新增短期借款后利息增加所致。 8、报告期内,投资收益较去年减少501,681.33元,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子公司上海德青源食品有限公司变更出售,以及参 股子公司潍坊鲜得利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参股孙公司山东聚利食品有限公司亏损所致。 9、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较去年减少45.21%,主要原因系报告期内采购质量扣款减少所致。 10、报告期内,营业外支出较去年增加206.65%,增加金额为3.01万元,基数较小,增长幅度较大。 11、报告期内,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增加38.22%,主要原因系报告期销量、收入增加所致。 1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增加220.03%,主要原因系报告期收入增加所致。 13、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去年同期减少51.13%,主要原因系本报告期控股孙公司山东汇得利食品有限 公司及肉牛加工项目支付的固定资产投资增加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 完毕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 承 履 诺 承诺 诺 行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类 时间 期 情 型 限 况 股改承诺 6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股 份 2019 正 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山东桑莎制衣集团有限公 6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 山东桑莎制衣集 减 年 07 常 司承诺在 2019 年 7 月 9 日起的 6 个月内不减 个 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团有限公司 持 月 09 履 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月 承 日 行 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1)公司第一大股东诸城同路人投资承诺,自本 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 委托他人管理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本公司 回购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已履行完毕。(2)公司 实际控制人郑和平先生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 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和庞海控股有限 公司的股权,也不由该两公司回购其所持股权;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 (1)公司第一大 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间接持有的股份。在其 股东诸城同路人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 投资有限公司 公司和庞海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分别不超过其所 2008 正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 (2)公司实际控 持该两公司股权的 25%,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 年 03 长 常 资时所作承诺 制人郑和平先生 股份不超过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月 19 期 履 (3)公司董事、 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诸城同路人 日 行 监事、高级管理 投资有限公司和庞海控股有限公司的股权及其间 人员 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3)原董事郑镁钢、董事 于瑞波、原监事王永功、原董事兼财务总监杨松 国、董事兼生产研发总监郑洪光、原董事会秘书 王潍海,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其持有诸城同路人投资 有限公司的股权不超过其所持该公司股权的 25%,每年转让其间接持有的股份不超过其间接 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其所持诸城同路人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及 其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股权激励承诺 基于对公司未来业绩持续、健康发展以及同路人 投资对公司管理团队的信心,并对公司股票长期 投资价值的认同,为维护市场稳定,同路人投资 2018 正 倡议:在坚持自愿、合规的前提下,鼓励得利斯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 诸城同路人投资 年 04 长 常 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全体员工积极买入公 所作承诺 有限公司 月 10 期 履 司股票(股票简称:得利斯;股票代码:002330)。 日 行 同路人投资承诺,按照本倡议的实施细则,凡于 2018 年 4 月 10 日至 2019 年 4 月 9 日期间净买入 得利斯股票,且连续持有 12 个月以上并在职的员 7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工,若因在前述时间内增持得利斯股票(增持股 票数经理级及以上人员每人不高于 5 万股,经理 级以下人员每人不高于 1 万股)产生的损失,同 路人投资将以自有或自筹资金予以补偿,若有股 票增值收益则归员工个人所有,由此产生的税费 由员工个人承担。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是 如承诺超期未履行完 毕的,应当详细说明未 不适用 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四、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五、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六、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七、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八、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