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利斯: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月永)2023-04-19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详细
了解公司运作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相关事项
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维护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现将本人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股东大会参加情况
1、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6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董事会情况如下:
应出席 委托出席
独立董事 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投票情况
董事会次数 次数
王月永 6 6 0 0 均投赞成票
2、2022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4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 3 次。
二、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中,本人同时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2022 年度,在本人履职任期内,公司共召开 2 次提名委员会、1 次战略委员
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应出席专门委员会次数 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王月永 3 3 0 0
三、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情况
序 意见
召开届次 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号 类型
1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独立意见;
1 第十七次会议 同意
关于补选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 月 27 日)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独立
第五届董事会 意见;
2 第十八次会议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募集资金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 同意
(3 月 15 日) 放的独立意见;
关于调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关于对公司《202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3 第十九次会议 同意
关于调整董事薪酬的独立意见;
(4 月 20 日)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业绩考核目标及调整后指
标科学、合理的独立意见;
关于 2022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独立意见;
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4 第二十次会议 同意
关于公司购买房产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4 月 27 日)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关于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5 第二十一次会议 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独立意 同意
(8 月 19 日) 见;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第五届董事会
6 第二十二次会议 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同意
(10 月 25 日)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日常沟通的情况
2022 年,本人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进行现场考察,对董事会决议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详实听取了相关人员的汇报;凡经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都事先
对公司相关情况及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阅;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
2
切的沟通和联系,共同分析公司所面临的经济形势、行业发展趋势等,并积极献
计献策;时刻关注外部行业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产生的影响以及媒体对公司的
有关报道,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报告期内,本人有效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关注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
指标完成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等事项,
对每一个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及时向相关部门和人
员询问、查阅公司相关记录等,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在工作中保持
充分的独立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2、在年报审计和编制过程中,本人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生产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的汇报,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事项进行多次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
事的监督作用。
3、不断加强学习,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对涉及规范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法规加深认识
和理解,切实提高履职能力。
六、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2023 年,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
责的态度,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
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履职效能,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3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
告之签字页)
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王月永
2023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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