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威腾: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2019-02-23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
司 2019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
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
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和本次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股票期权的情形,公
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同意以 2019 年 2 月 22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 429 名激励对象
授予 4300 万份股票期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威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9 年 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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