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象科技: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2020-04-11
证券代码: 002337 证券简称:赛象科技 公告编号:2020-014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具备从事证券相
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在担任公司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大华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
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具备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
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大华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0 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大华协商确
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大华品牌源自 1985 年 10 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2009 年 11 月 26 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
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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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
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8 月 31 日,更名为“大华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 年 9 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
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1 月 3 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 号批复。2012 年 2 月 9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101。
业务资质:1992 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
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 年经 PCAOB 认可获得美国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 年首批获得 H 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2012 年
获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条件备案证书》至今。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 2018 年度年末数:543.72 万元;职业责任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0,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加入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原马施云国际会计公
司)。
2.人员信息
目前合伙人数量:196 人;
截至 2019 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458 人,其中: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699 人;
截至 2019 年末从业人员总数:6119 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张媛媛、江先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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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张媛媛和江先敏分别于 2007 年和 2012 年开始
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
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3.业务信息
2018 年度业务总收入:170,859.33 万元
2018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49,323.68 万元
2018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7,949.51 万元
2018 年度审计公司家数:15623
2018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家数:240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4.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
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张媛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2007 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
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13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负责人:包铁军,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7 年开始从事审
计业务,专注于企业资产重组、上市公司及央企审计业务,曾负责多家上市公司、
央企及其他公司年度审计工作。2015 年开始专职负责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重大审计项目的质量复核工作,审核经验丰富,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
经验,无兼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20 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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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江先敏,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
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
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 8 年,具备相应
的专业胜任能力。
5.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
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的概况:行政处罚 1 次,行政监管措施 19 次,自律处分 3
次。具体如下:
类型 2017 年度 2018 年度 2019 年度 2020 年度
刑事处罚 无 无 无 无
行政处罚 无 1次 无 无
行政监管措施 3次 5次 9次 2次
自律处分 无 1次 2次 无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
处分。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
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
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2020 年 3 月 30 日,我们收到贵公司将提交 2020 年 4 月 10 日召开的第
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
该议案我们进行了认真审阅,与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必要的沟通。根据《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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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作为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⑴.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未来财务审计工
作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0
年度审计机构。
⑵.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过程中,大华能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开展审
计工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任大华担任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四、报备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计的事前
认可函;
4.独立董事对七届六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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