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象科技: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2020-04-11
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的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等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天津赛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一、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要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
和自身发展需要,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该
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
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了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
交易所《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 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的一般规定》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二、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重点控制
活动、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计划与应采取的措施等方面作了较为详尽的说明,符
合企业内部控制现状。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人员配备齐全,
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以及监督的充分有效。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
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监事: 杜娟 顾晓冬 王佳
2020 年 4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