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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光电: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2015-10-28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5-050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1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贾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盛守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爱民声明:保证季
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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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                                   957,653,589.88                     964,046,412.74                       -0.6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714,383,616.28                     711,132,027.22                       0.46%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
                                       本报告期                                      年初至报告期末
                                                                 增减                                          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                          66,932,914.96                   -22.80%          219,574,113.92               -1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657,721.62                   -83.10%           33,251,589.06               -17.0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390,755.22                  -104.45%           13,511,836.50               -60.55%
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32,957,337.16               -19.6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1                  -87.50%                     0.28              -15.1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01                  -87.50%                     0.28              -15.15%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0.23%                    -1.48%                    4.65%               -1.06%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说明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
                                                                             24,673,649.88
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418,128.69

减:所得税影响额                                                              3,913,766.79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2,438,259.22

合计                                                                         19,739,752.5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
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
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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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6,574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有限售条件         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的股份数量       股份状态        数量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
学精密机械与物理 国有法人               42.65%      51,177,392                  0                             0
研究所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
                   境内非国有法人        9.05%      10,865,000                  0                             0
股份有限公司

施玉庆             境内自然人            5.33%       6,396,332                  0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商未
                   其他                  2.71%       3,246,427                  0                             0
来主题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商新
                   其他                  2.32%       2,786,248                  0                             0
锐产业灵活配置混
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商主
                   其他                  2.20%       2,644,794                  0                             0
题精选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华商动
态阿尔法灵活配置 其他                    1.87%       2,242,236                  0                             0
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富国中
                   其他                  1.74%       2,086,082                  0                             0
证军工指数分级证
券投资基金

宣明               境内自然人            1.51%       1,814,062          907,031                               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鹏华中 其他                    1.31%       1,577,015                  0                             0
证国防指数分级证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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券投资基金

                                    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份种类
              股东名称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股份种类          数量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
                                                                      51,177,392 人民币普通股          51,177,392
理研究所

广东风华高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865,000 人民币普通股          10,865,000

施玉庆                                                                 6,396,332 人民币普通股           6,396,33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3,246,427 人民币普通股           3,246,427
未来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                                         2,786,248 人民币普通股           2,786,248
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2,644,794 人民币普通股           2,644,794
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
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2,242,236 人民币普通股           2,242,236
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国
                                                                       2,086,082 人民币普通股           2,086,082
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鹏华
                                                                       1,577,015 人民币普通股           1,577,015
中证国防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495,500 人民币普通股           1,495,500

                                 宣明于 2014 年 12 月 11 日起,不再担任长春光机所所长;于 2015 年 2 月 3 日起,不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
                                 再担任长春光机所法定代表人;并于 2015 年 3 月 18 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长。除
明
                                 此之外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 全体前 10 名股东和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施玉庆是通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 5,710,000 股。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前 10 名普通股股东、前 10 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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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8.46%,主要是由于公司对外销售的军工配套类产品多是配套级次较低
的产品,回款周期较长,本期回款额较上期减少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30.51%,主要是由于公司收到的承兑汇票到期承兑所致。
    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30.90%,主要是预付的材料及定制部件款。
    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162.49%,主要是由于往来款项增加所致。
    在建工程期末余额较期初上升262.64%,主要是公司承担国家04重大专项任务自制的设备尚未完工结
转固定资产所致。
    预收账款期末余额 较期初减少46.94%,主要是相关项目完工结转收入所致。
    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43.99%,主要是由于收购长春禹衡光学有限公司股权剩余的价款在本
期支付所致。
    长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长66.67%,主要是本期子公司—长春长光奥立红外技术有限公司本期取得
短期借款300万元所致。
    财务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63.47%,主要原因是随着募投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的使用母公司利息
收入减少所致。
    营业外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87.77%,主要原因是本期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文件——财税
【2014】114号确认增值税免税收入15,032,613.03元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所致。
    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411.23%,主要原因是收到上述先征后退的增值税免税款
10,581,234.37元所致。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92%,主要原因是本期
购置设备支付的款项减少所致。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公司或持股 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由                 承诺方         承诺内容          承诺时间        承诺期限     履行情况

股改承诺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为进一步避免同
                                                                        2009 年 01 月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长春光机所   业竞争,长春光机                    长期有效     严格履行
                                                                        09 日
                                                    所于 2009 年 1 月



                                                                                                                  6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9 日出具补充承
                                                    诺:"本所郑重承
                                                    诺,本所目前生产
                                                    的所有军工产品
                                                    仅用于科研目的,
                                                    并未转化为批量
                                                    生产。一旦用于科
                                                    研目的的任何军
                                                    工产品可进行批
                                                    量生产,本所将该
                                                    等产品的生产全
                                                    部投入长春奥普
                                                    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本所亦保
                                                    证将来不从事上
                                                    述产品的工业化
                                                    批量生产活动,否
                                                    则赔偿长春奥普
                                                    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因此造成
                                                    的任何直接或间
                                                    接损失,并承担由
                                                    此导致的一切不
                                                    利法律后果。"

                                                    本人在担任公司
                                                    董事期间每年转
                                                    让的股份总数不
                                                    超过本人所持股
                                                                       2010 年 01 月
                                       宣明         份公司股份总数                     任期内有效   严格履行
                                                                    15 日
                                                    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不
                                                    转让本人所持有
                                                    的股份公司股份。

                                                    长春光机所承诺
                                                                       2015 年 07 月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长春光机所   6 个月内不减持                     六个月       严格履行
                                                                       14 日
                                                    公司股票。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是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
                                       无
有)


四、对 2015 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5 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7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
                                                                   -40.00%     至                    -10.00%
度

201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
                                                                   3,524.41    至                   5,286.61
间(万元)

201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5,874.01

                                            1、宏观经济形势低迷,对公司销售和回款有一定影响;2、公司整体经营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情况稳定,但部分产品在期末能否按期交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六、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


七、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董事长:                贾平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27 日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