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关于同意参股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2018-09-19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18-035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意
参股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
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普光电”)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于 2018 年 9 月 18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同意参股公司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的议案》。
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光宇航”)因业务发展需要,
拟增加注册资本 460 万元,增资方以不超过 5.5 元/股的价格认缴。其中原自然
人股东林再文以无形资产认购长光宇航人民币 26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公司控股
股东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以下简称“长春光机所”)以
无形资产认购长光宇航人民币 20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此次增资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贾平、张涛、张学军、李耀彬
对议案的审议事项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阅且发表同意的独
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根据《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审批权限,上述关联交易
事项无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本次增资尚需履行资产评估及备案程序,经交易各方签署并审议通过正式的
增资协议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资前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长春长光宇航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盛北小街999号
法定代表人:李文杰
注册资本:壹仟零肆拾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081849654U
成立日期:2014年01月27日
经营范围:复合材料、纤维复合材料制品、树脂材料、金属材料及其生产设
备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安装、调试、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自有房
屋租赁;会议及展览服务;机电设备研究、开发、生产、销售、维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光宇航注册资本人民币1,040万元,其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以货币资金出资200万元,持有19.23%股权;林再文以货币资金出资400万元,持
有38.46%股权;刘永琪以货币资金出资285万元,持有27.40%股权;商伟辉以货
币资金出资65万元,持有6.25%股权;邹志伟以货币资金出资50万元,持有4.81%
股权;王海芳以货币资金出资40万元,持有3.85%股权。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光宇航的资产总额为9,691.64万元,负债总额为
4,963.82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4,727.82 万 元 ; 2017 年 1-12 月 份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5,493.54万元,净利润1,625.76万元。(以上数据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长光宇航的资产总额为10,624.97万元,负债总额为
5,362.92 万 元 , 净 资 产 为 5,262.05 万 元 ; 2018 年 1-6 月 份 实 现 营 业 总 收 入
2,251.79万元,净利润585.81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增资概况
1、关联方及其他增资方基本情况
(1)增资方:林再文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号码:2301061966XXXXXXXX
通讯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延福街
(2)关联方: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
法定代表人:贾平
组织机构代码:41275487-X
开办资金:14,450 万元
住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南湖大路 3888 号
主要经营业务:发光学、应用光学、光学工程、精密机械与仪器的研发生产。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总资
产 604,723.24 万元,净资产 346,685.37 万元,事业收入 98,542.40 万元。(以
上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2018年6月30日,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总资产
621,239.7万元,净资产350,319.3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增资方案
因长光宇航业务发展需要,拟增加注册资本 460 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为
1,500 万元。其中林再文技术出资 260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比例 17.33%;中
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物理研究所技术出资 200 万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
比例 13.33%。其他股东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刘永琪、商伟辉、王
海芳、邹志伟放弃优先认缴。
本次增资需对长光宇航进行资产评估及备案,增资价格以经过有权部门备案
的资产评估值为准。增资定价方法合理公允,不存在损害奥普光电或奥普光电股
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在增资价格确认后将严格履行进展公告程序,披露长光宇航
股权变动情况。
本次增资完成后,长光宇航的出资人、出资金额及其出资比例如下:
出资金额
出资人 出资比例
(万元)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0 13.33%
中国科学院长春光学精密机械与
200 13.33%
物理研究所
林再文 660 44.00%
刘永琪 285 19.00%
商伟辉 65 4.33%
邹志伟 50 3.33%
王海芳 40 2.67%
合计 1500 100%
三、公司放弃本次增资的主要原因和影响
公司放弃此次长光宇航增资优先认缴权主要是综合考虑长光宇航的经营现
状而做出的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林再文为长光宇航总经理,事实上主
导了公司技术升级和业务拓展工作,其个人以无形资产增资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核
心竞争力,同时,将进一步激发核心人员的积极性,夯实公司快速发展基础;本
次增资引入长春光机所无形资产,可以实现长春光机所技术成果在长光宇航进行
转化,扩大长光宇航产品在空间光学领域的应用。
长光宇航本次增资将激发核心人员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提升长光宇航
业务空间,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维护中小股东权益。长光宇航本次增资扩股对
奥普光电财务以及经营成果预计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四、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同意长光宇航本次增资并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基于对所涉及参股公司的
发展而做出的决议,有利于长光宇航业务发展,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长光宇航本次增资并同
意公司放弃优先认缴权。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3、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
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9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