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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奥普光电: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0-03-27  

						证券代码:002338           证券简称:奥普光电         公告编号:2020-01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现将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星期一) 下午 2: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期间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

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

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0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0 年 3 月 24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1提名孙守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2提名李耀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3提名韩诚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4提名黎大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5提名王晓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1.6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2、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1提名马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2提名尹秋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3提名崔铁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审议《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1提名王建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3.2提名韩志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本次议案均采用累积投票表决方式,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表
决分别进行。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
数,股东可以将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
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
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可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已由 2020 年 3 月 12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平台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
关公告。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选举人数(6)人
           (表决权总数=股东代表股份数×6)
   1.01    提名孙守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2    提名李耀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3    提名韩诚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4    提名黎大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5    提名王晓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1.06    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                √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0                                                选举人数(3)人
           (表决权总数=股东代表股份数×3)
   2.01    提名马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2    提名尹秋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2.03    提名崔铁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3.00                                                选举人数(2)人
           (表决权总数=股东代表股份数×2)
   3.01    提名王建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3.02    提名韩志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监事              √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3 月 25 日(上午 8:30-11:00,下午 13:00-16:00)

    3、登记地点: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长春市经济技术开

发区营口路 588 号),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理人本人

有效身份证原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股东的证券账户卡及

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证明具

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书面证明(加盖公章)、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凭代

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

续。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0 年

3 月 25 日 16: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授权委托书见

附件)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营口路 588 号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周健

         电话:0431-86176789

         传真:0431-86176788

    6、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等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

件。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26 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338”,投票简称为“奥普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上述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
意见。
     4、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
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
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0 年 3 月 30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0 年 3 月 30 日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
票                                                                   。
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单位)对

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备注       同意 反对 弃权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选举票数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                                                应选人数6人
         事的议案》

         提名孙守红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1.01                                           √
         会董事

         提名李耀彬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1.02                                           √
         会董事

         提名韩诚山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1.03                                           √
         会董事

         提名黎大兵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1.04                                           √
         会董事

         提名王晓慧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1.05                                           √
         会董事

         提名王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1.06                                           √
         董事

         《关于提名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0                                                应选人数3人
         的议案》

         提名马飞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                                           √
         独立董事

         提名尹秋岩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2.02                                           √
         会独立董事
       提名崔铁军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
2.03                                      √
       会独立董事

       《关于提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的议
3.00                                           应选人数2人
       案》

       提名王建立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
3.01                                      √
       会监事

       提名韩志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
3.02                                      √
       会监事




(说明: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
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请在每一位候选人对应的投票栏填报投给该位候选人的选
举票 数,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需签字。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附件 3: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回执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股东地址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量                                            股东代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年   月   日

   注:上述回复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