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普光电: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朱文山)2020-04-24
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朱文山)
本人朱文山,作为长春奥普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
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方面,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
极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现将 2019 年度本人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会议情况
1、2019 年度,公司共召开 7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 7 次(现场或通讯表决);
召开 2 次股东大会,本人均列席会议。
2、报告期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报告期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对下列事项发表了独立意
见,具体情况如下:
意见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事项
类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公司 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
况
4.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 4 5.关于公司与长春光机所签订日常关联交易框架性
第二十五次 同意
月 17 日 协议《产品定制协议》事项
会议
6.关于 2019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及确认 2018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
7.关于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8.关于 2018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及
2019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 5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第二十七次 同意
月 31 日 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
2019 年 8
第二十八次 公司对外担保等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同意
月8日
会议 2.对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 9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第二十九次 同意
月 24 日 暨关联交易事项
会议
第六届董事会
2019 年 12 关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第三十一次 同意
月9日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
会议
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19 年,本人通过现场参观考察、参加现场会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经营
情况,积极与经营层沟通,分别对公司定期报告、关联交易、对外投资等事宜认
真审核,并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判断,发表独立意见,客观、公正行使表决
权,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19年度,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基本生产经营和财务
状况,与公司董事、高管人员保持沟通,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关注报纸、网络有关公司的报道,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了解公司的
运行动态。
五、任职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19年积极参加审计委
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相关会议。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审计安排与进度等进行沟通、商定。
六、其他履职情况
1、本人未发生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2、本人未发生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3、本人未发生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七、培训与学习
2019 年度,本人持续加强学习,客观公正地保护广大的投资者特别是中小
股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审慎对外投资,防范经营风
险,本着诚信、勤勉、忠实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八、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zhuws2007@sohu.com
感谢公司高管层及有关工作人员对本人 2019 年度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
持。
独立董事:朱文山
2020 年 4 月 23 日